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事,他想。
那件夹克存在个目,就像男孩自己。他存在目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两年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个平凡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农人家庭带来莫大荣耀。他们家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羊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解上帝和人类原罪更重要。有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比眼前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人差不多。”
:想在同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女孩生活在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羊毛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他。来她家卖羊毛流浪牧羊人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羊说。“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四处游荡生活多无忧无虑。
“但很想去看看他们住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们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
太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羊群向着夕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日子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远方城市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变成个魔鬼,决定宰这些羊,只又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能带它们到鲜美草地去,它们就信赖,而忘如何运用自己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思绪吓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酒,啜饮口,并拉紧身上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直拎着夹克。但只要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