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模糊糊。”他说,“很久以前,在还没卖书之前,当时周末以及晚上都是自己,读书是为愉悦,记得当时有乐趣。所以,模模糊糊地知道,没错。”
“让来刷新下你记忆吧。乐趣就是有个聪明、漂亮、随和老婆,每个工作日你都跟她起度过。”
他仍然能想起她穿着那件可笑黑色缎子裙样子,她右臂懒散地抱着前廊上根柱子,她嘴唇漂亮地涂成道黑。“可悲是,老婆被变成个吸血鬼。”
“你这个可怜人儿啊。”她穿过前廊,过来吻他下,留下道淤伤般唇膏印迹,“你唯能做,就是也变成个吸血鬼。不要试图反抗,你那样做可就再糟糕不过。你定要酷起来,傻子。邀请进去吧。”
。”
“那是个中篇。”a.j.说。
“嗯,对不起。……等下,记得上中学时,读过里面有位警察篇,有点类似于桩完美罪案,所以记得那篇。这位警察被他老婆杀,凶器是块冻牛肉,然后她做好给另外——”
“,”a.j.说,“那个短篇叫,凶器是条羊腿。”
“对,没错!”那位警察高兴起来,“你真是懂行。”
“这篇很有名,”a.j.说,“妻子家人应该随时会到。很抱歉,刚才把你比作位‘不重要配角’。那很无礼,而且你心知肚明,在兰比亚斯警官更为辉煌传奇中,才是‘不重要配角’呢。跟个书店老板比起来,警察才更有可能成为主角。您,警官,自成类。”
“嗯嗯,”兰比亚斯警官说,“你这话说得不无道理。再回到们刚才所说。作为名警察,对那个短篇时间安排有疑问。比如,她把牛——”
“羊。”
“羊。这说她是用那块冻羊腿杀人,然后没有解冻,就把它放进烤炉烹制。不是什蕾切尔雷[21],但是……”
等他们把妮可车从水里吊上来时候,她已经开始冻住,在太平间抽屉里,她嘴唇是青色,让a.j.想到她为最新本吸血鬼什举办图书派对时用黑色唇膏。对于让傻不拉几十几岁女孩穿着舞会裙来小岛书店闹腾,a.j.不感兴趣,但是妮可——她居然会真喜欢那本关于吸血鬼破书和写那本书女人——坚持认为开次吸血鬼主题舞会对生意有帮助,而且也好玩。“你知道什是乐趣,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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