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断他:“但为什要拿走口述录音机?目是什?”
“你和雷蒙德先生样,想当然地认为九点半听到声音是艾克罗伊德先生在对着口述录音机说话。但请考虑下这项新发明用途。只要你用它进行口述,过后秘书或者打字员打开口述录音机,就能原原本本听到你声音。”
“你是
之二——有把椅子被人从墙边拖出来。拉格伦警督不以为意,忽略它重要性。而恰恰相反,始终认为这点极为关键。
“你在手稿中画张清晰书房布局图,如果你带着它话,看就会发现——帕克所指出椅子被拖出后位置,正好位于房门和窗户这两点之间直线上。”
“遮住窗户!”迅速反应过来。
“你和最初想法样。原以为拖出椅子可以挡住窗口某件东西,以防止从门口进来人看到它。但很快就推翻这假设。因为这把老式椅子靠背虽然很高,但也只能挡住很小部分窗户——仅仅是窗口与地面之间那部分而已。不,朋友——还记得吗,窗前摆着张书桌,桌上堆放着书籍和杂志。而这把椅子被拖出来之后,便完全遮住桌子——转瞬间,隐约窥到真相角。
“凶手是不是不想让人看见桌上什东西?是不是凶手放在那儿东西?虽然当时还毫无头绪,但围绕这点,却能归纳出几个有趣条件。例如,那件东西凶手作案时不能带走;而案发之后又必须尽快将它移除。于是,凶手必须借助那通电话,才有机会在发现尸体时身处现场。
“警方到来之前,出现在现场有四个人:你、帕克、布兰特少校,以及雷蒙德先生。立刻就排除帕克,因为无论何时案发,他必然都在场。而且椅子被拖出来事也是他告诉,所以帕克是清白(谋杀和他无关,但仍然认为他很可能就是敲诈弗拉尔斯太太人)。雷蒙德和布兰特疑点不能排除,因为如果第二天早才案发,他们有可能无法及时赶到,桌上东西就要曝光。
“那,究竟是什东西?今晚对雷蒙德无意中听到那段话所做分析,你也听明白吧?得知口述录音机公司推销员曾经来过,就认定口述录音机在案件中定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到半小时以前所做推论你也听见吧?他们都同意观点,但似乎又都忽视个关键问题:假设艾克罗伊德先生当晚使用过口述录音机,为什这台口述录音机后来不见呢?”
“从没往这方面想过。”说。
“们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买下台口述录音机,但他遗物中却没有这台机器踪迹。因此,如果桌上有东西被人拿走话——难道不就是口述录音机吗?可是,要带走这东西有定困难。虽然所有人注意力当时都集中在死者身上,任何人应该都有可能在不引起别人注意情况下接近书桌,但台口述录音机体积可相当大,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塞进口袋。必须有个足够装得下它容器才行。
“跟上思路吗?凶手轮廓正逐渐显形。个想尽快赶到现场,如果第二天早晨才案发就很可能鞭长莫及人;个携带足以装下口述录音机容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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