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来概括下——现在真相已经呼之欲出。个当天早些时候去过‘三只野猪’人;个与艾克罗伊德极为熟悉、知道他买台口述录音机人;个懂得机械原理人;个有机会在弗洛拉小姐到来之前从银桌中偷走短剑人;个携带着足以装下口述录音机容器——比如只黑皮包——人;个在案发后帕克打电话报警时有机会在书房里单独待上几分钟人。事实上此人就是——谢泼德医生!”
指——”倒吸口凉气。
“不错,正是此意。九点半时候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死。当时在说话是口述录音机——而不是他本人。”
“而打开口述录音机人就是凶手。那当时他肯定也在房间里?”
“很有可能。但不排除凶手使用某种机械装置——某种定时装置或者简易闹钟什。但这样来凶手还要具备两个条件: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购买台口述录音机,并且具备必要机械知识。
“看到窗台上鞋印之前,以上想法已初步成型。根据鞋印可以做出三种不同结论:、鞋印也许确实是拉尔夫·佩顿留下,他当晚去过芬利庄园,有可能从窗口爬进书房,发现继父已经死亡。这是第种假设。二、鞋印可能是某个鞋底恰好有同样橡胶钉人留下。但庄园里所有人穿都是普通布鞋,而且也不相信某个外来人员会刚巧和拉尔夫·佩顿穿模样鞋。至于查尔斯·肯特,根据‘狗哨’酒吧女招待证词,他穿是双‘非常掉价’靴子。三、那些鞋印是某人故意留下,目是嫁祸于拉尔夫·佩顿。为验证最后这个推论,有必要先查清某些事实。警方从‘三只野猪’拿到双拉尔夫鞋,无论拉尔夫还是别人,那天晚上都不可能穿过它,因为鞋底很干净。警方观点是,拉尔夫穿着另双同样鞋,而也查出他确有两双这种鞋。那按照思路,凶手当晚穿拉尔夫鞋——如此来,拉尔夫肯定穿另外双鞋。很难想象他会带三双同样类型鞋——这第三双更可能是靴子。请你姐姐去调查这个问题——坦白说,特意将重点放在靴子颜色上,以掩盖真正意图。
“她调查结果你也知道。拉尔夫·佩顿果然随身带双靴子。昨天早晨他刚到家,问第个问题就是:案发当晚他穿是什鞋。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自己穿是靴子——事实上那双靴子依然在他脚上——他也没其他鞋可穿。
“于是们离凶手真面目又更近步——个当天有机会去‘三只野猪’拿走拉尔夫·佩顿鞋子人。”
他稍停片刻,略微提高嗓门。
“再进层,凶手必然是有机会从银桌中盗取那柄短剑人。也许你要反驳说,庄园里任何人都可以下手,但要提醒你,弗洛拉·艾克罗伊德非常有把握,她查看银桌时候,那柄短剑已经不见。”
他又停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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