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精神为特丽莎以及她大箱子租间房子。他希望能关照她,保护她,乐于她在身边,但觉得没有必要改变自己生活方式。他不想让特丽莎睡在他房里话柄传出去,起过夜无疑是爱情之罪事实。
他从不与其他人起过夜。如果在情人家里,那太容易;他爱什时候走就走。她们在他家里则难办些,他不得不解释自己患有失眠症,与另个人亲近会使他无法入睡,这并非全是谎言,只是他不敢告诉她们全都原因:做爱之后,他有种抑制不住强烈愿望,愿个人独处。他厌恶半夜在个陌生身体旁醒来,讨厌早上与个外来人共同起床,不愿意别人偷听他在浴室里刷牙,也不愿意为顿早餐而任人摆布。
那就是他醒后发现特丽莎紧摄着他手时如此吃惊原因。他躺在那儿看着她,不能完全明白发生什事。想想刚才几个小时内切,开始觉出某种从中隐隐透出来莫名快意。
那以后,他们俩都盼着起睡觉。甚至要说,他们做爱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起时愉悦。她尤为感奋,每次在租下那间房子过夜(那房子很快成为托马斯遮入耳目幌子),都不能入睡;而只要在他怀抱里,无论有多兴奋,她都睡得着。他总是轻声地顺口编些有关她神话故事,或者说些莫名其妙话,单调重复,却甜蜜而滑稽,蒙蒙胧胧地把她带入梦乡。他完全控制她睡眠:要她在哪刻睡觉,她便开始打盹。
睡觉时候,她象第夜那样抓着他,紧紧攥住他手腕、手指或踝骨。如果他想翻身又不弄醒她,就得用点心思,对付她哪怕熟睡时也未松懈戒备。他从对方手中把手指(或手腕之类)成功地轻轻抽出,再把件东西塞进她手中(卷成团睡农角,只拖鞋,本书),以使她安宁。而她抓住这些东西也就象抓住他身体部分,紧紧不放。
次,她刚刚被哄入睡,还没有完全入梦,对他仍有所感觉。他说:“再见,走。”“去哪?”她迷迷糊糊地问。“别地方。”他坚决地说。“那跟你走。”她猛地坐在床上。“不,你不能走,得永远离开这里。”他说着已走到前厅。她站起来,跟着出门,直盯着他,短睡裙里是她赤裸身子,脸上茫茫然没有表情,行动却坚决有力。他穿过门厅走进公用厅房,当着她面关上门。她呼地把门打开,还是继续跟着。她在睡意中确信托马斯意思是要永远离开她,她非拦住不可。终于,他下楼后在层楼拐弯处等她。她跟着下去,手拉手将他带回床边。
托马斯得出结论: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欲望(即对无数女人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欲求(只限于对个女人欲求)。
半夜里,她开始在睡梦中呻吟。托马斯叫醒她。她看见他脸,恨恨地说:“走开!走开!”好阵,她才给他讲起自己梦:他们俩与萨宾娜在间大屋于里,房子中间有张床,象剧院里舞台。托马斯与萨宾娜做爱,却命令她站在角落里。那场景使特丽莎痛苦不堪,极盼望能用肉体之苦来取代心灵之苦。她用针刺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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