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父母,尤其是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因此经过他们房门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甚至都屏住呼吸,老天爷。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父亲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母亲就不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声,她都听得见你声音。她神精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她有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那个钟头以后,终于走到老菲芘房间。可她不在。把这事给忘。忘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别地方去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房间里。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还因为房间里有张疯子用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某个酒鬼太太买来,还有那张其大无比床,总有十
这几年来最好运气,就是在回家时候平时那个值夜班开电梯彼得恰好不在。个从未见过新手在开电梯,所以揣摩要是不撞见父母,或许可以跟老菲菇见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回家来过。这真是个好得不得运气。更幸运是,这个新来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用种非常随便声音告诉他说,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们住同层楼。这时已脱掉那顶猎人帽,不让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地方。装作非常匆忙样子走进电梯。
他已把电梯门关上,准备送上去,接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说:“他们不在家。他们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
“没关系,”说。“可以等他们会儿。是他们侄儿。”
他带着怀疑、傻里傻气神气望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说。
“很好——那很好,”说。“可条腿有毛病。得让它保持某种固定姿势。想最好还是坐在他们房门口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他妈在说些什,所以只是“哦”声,就送上楼。那倒挺不错,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耍他们干什他们就干什。
在们那层楼走出电梯——瘸拐地活象个跛子——开始向狄克斯坦家方向走去。等到听见电梯门关上,就转身向们家方向走去。干得很不错。甚至连点酒意都没有。
接着取出房门钥匙,悄悄把门开,轻得点声音都没有,随后非常非常小心地走进房间,又把门关。真应该去当小偷才是。
门厅里自然黑得要命,也自然没法开灯。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东西,发出响声来。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们门厅有种奇怪气味,跟任何别地方都不样。不知道是股他妈什气味。既不是花气味,也不是香水气昧——真不知道是股他妈什气味——可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脱掉大衣,想挂在门厅壁橱里,可壁橱里全是衣架,开橱门就卡塔卡嗒响个不停,吓得都不敢往里挂衣服。接着就慢慢地向老菲芘房间走去,走得极慢极慢。知道那个女佣人听不见声音,因为她只有个耳鼓。她哥哥在她小时候拿根稻草直戳到她耳朵里边,她有次告诉说。她简直是个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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