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再掩饰真相,只得老实告诉她!老板讨厌有人无事打扰。
“算!去他吧,”她说。
于是他就溜之大吉。
她要他穿身黑衣服,下巴上留撮尖尖胡子,后起来好像路易十三画像。她想看看他住地方,发现房子太差劲;说得他满脸通红,她却毫不在乎,反倒劝他买些和她家里样窗帘。等到他说价钱太贵时,她就笑着说:
“哈!哈!你舍不得你那几块小金币啦:”
她每回都要莱昂讲清楚,自从上次幽会之后,他都做些什事。她要他写诗,要求他写首献给她“情诗”;他才写到第二行.就押不韵,只好从纪念册上抄首十四行诗,敷衍事。
这与其说是爱面子,还不如说是要讨她欢喜。她说什,他从来不争辩;她喜欢什,他都全盘接受;仿佛她不是他情妇,而他反倒成她情妇似。她说起话来温情脉脉,吻起他来。叫他销魂失魄。她这套勾魂摄魄本领是哪里学来?真是高深莫测,真假难分,差不多到出神入化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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