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四年年初某个下午,骑着自行车从中城区穿过时,看到前男友安东尼·罗切拉从家电玩城里走出
会以为它是早产婴儿。(九四三年年中,在这双尼龙长筒袜终于寿终正寝之后,放弃,改成时刻穿长裤。)太忙,而且洗发水太难买,于是剪短头发(必须承认,这跟艾德娜·帕克·沃森那头时髦小短发特别像),而且没有再留过长发。
在战争年月,终于成地地道道纽约客。终于认清城里路。开个银行账户,还拥有自己图书馆借阅卡。现在有最中意鞋匠(需要个鞋匠,因为皮革是有配给),还有自己牙医。跟造船厂同事们成朋友,下班之后们会起到坎伯兰餐厅吃饭。(饭后格申先生会说:“伙计们,咱们平摊下吧。”这时,对自己能跟大家起凑单感到很自豪。)也是在战争年月,学会如何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酒吧里或餐厅里。对于很多女性来说,这件事难到让人费解,但最后还是驾驭它。(诀窍在于要随身带本书或份报纸,并且要求坐在离窗户最近最佳位置上,然后坐下就把喝点好。)熟练之后,发现只身人在安静餐厅里靠窗吃饭,是人生中最大私密乐趣之。
花三美元从地狱厨房个孩子那里给自己买辆自行车。置办这个东西极大地开拓世界。发现,能够自由地移动就是切。万们被袭击,想确保自己能快速地逃离纽约。骑着这辆自行车满城转悠——用它来跑腿很便宜,而且效率很高——但在脑海深处某个地方,相信如果有必要话,骑车速度能比德国空军还快。这给带来些安全幻觉。
成广袤都市空间探索者。在城市中大范围地徘徊,而且是在非常奇怪时间点。尤其喜欢在夜里四处溜达,透过窗户瞥陌生人生活。大家吃晚饭时间这不样,工作时间也这不样。每个人年龄都不样,种族也不样。有人在休息,有人在干活,有只身人,而有则在和群闹哄哄人庆祝着什。在这些场景中穿梭从来不会让觉得乏味。喜欢成为茫茫人海中颗人类小水滴感觉。
年轻些时候,想待在纽约所有喧嚣正中心,但慢慢意识到,正中心是不存在。中心无处不在——有人生活地方就是中心。这是座有着无数个中心城市。
不知怎,明白这点后,这座城市反而更有魔力。
战争期间没有追求过任何男人。
方面,他们很稀缺——大家差不多都在国外。另方面,不想拈花惹草。严肃与牺牲新精神笼罩在纽约上空,为与它保持致,在九四二到九四五年间或多或少收起自己性欲——就像你在出去度假时候,会用罩子把好家具罩上样。(只不过不是去度假,全是在工作。)很快,就习惯在没有男士陪同情况下在城里转悠。忘如果你是个好姑娘,晚上出行时候应该挽着男伴胳膊。这条规矩如今看起来已经过时,而且也无法执行。
根本就没有那多男人,安吉拉。
没有那多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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