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围着正在被量尺寸女客人爬来爬去。为能自由移动,需要裤子和平底鞋。
所以,拒绝时下流行趋势,走自己路——就像艾德娜·帕克·沃森曾教给那样。这让跟那个时代格格不入。当然没有玛乔丽那古怪,但依然很不寻常。不过确实发现,从服务女客人角度而言,这身裤装配外衣制服效果很好。短发也给心理优势。在外表没有那强女人味之后,向年轻新娘(和她们母亲)传递个信息,那就是不会对她们造成任何威胁,或构成任何竞争。这非常重要,因为是个很有魅力女人,但因为职业需要,还是别太有魅力为好。即便是在试衣间这种私密空间里,你也永远不能把新娘子比下去。这些姑娘不希望在挑选人生中最重要条裙子时,看到个性感女郎站在她们身后——她们希望看到个温文尔雅、身黑衣裁缝站在旁,听候她们调遣。于是,成那个温文尔雅裁缝——乐意至极。
身上另个奇怪地方,在于多喜欢独立。美国历史上没有哪段时期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更崇尚婚姻,但发现就是提不起兴趣。这让成十足异类——甚至差不多算是离经叛道。但战争年月苦难已经把变成个既自信又足智多谋人,而且跟玛乔丽起做生意也让有自己做主感觉——所以,也许只是觉得不再需要靠男人来达到很多目。(如果让说实话话,其实只是为达到个目。)
发现,很喜欢自己个人住在婚纱精品店楼上这个可爱房间里。喜欢这个小地方,它有两扇让人心情舒畅天窗,有张无比小床(它俯瞰着身后小巷中棵玉兰),还有间亲手漆成桃红色小厨房。在把这个空间据为己有之后,马上就适应自己怪癖——比如把烟灰抖进厨房窗外花盆里,或者半夜起来把灯全都打开读悬疑小说,或者把凉意大利面当早餐吃。喜欢穿着居家鞋在家里走来走去——从没有次让鞋子碰到过地毯。存放水果时候,不喜欢把它们随意扔在碗里,而是喜欢在亮堂堂厨房操作台上把它们整齐地码成排。如果你告诉有个男要搬到可爱小屋里住,那感觉会像是入室抢劫样。
更重要是开始思考,也许到头来婚姻对女人来说并不是笔好买卖。当环顾认识所有结婚超过五年或十年女性时,没觉得谁生活会让感到嫉妒。浪漫淡去之后,那些女人活着似乎全都是为没完没地伺候丈夫。(她们要开心、要心怀憎恶地伺候着她们男人——但她们都在伺候。)
必须得说,对于这样安排,她们丈夫似乎也并不喜出望外。
是不会跟她们中任何个交换人生。
好吧,好吧——说句公道话,也并没有人求嫁给他。
至少在吉姆·拉尔森之后没有。
不过确实觉得九五七年时,从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个高级理财经理求婚中死里逃生。那是华尔街上家私人银行,被不可言说谨小慎微和惊天财富裹得密不透风。那是金钱殿堂,而罗杰·奥尔德曼则是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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