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琳就这样个人坐着,坐许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琥珀色灯光映入夜空。
,就在洛迪斯韦那家酒吧外面。”他听起来居然心情还不错。
从他们家门口到洛迪斯韦几乎有五英里远。这说他不是心脏病发作,也不是在街上忘自己是谁。莫琳暗暗松口气,紧接着又升起股更盛怒意。但很快种新恐惧笼住她:“你没有喝酒吧?”
“就喝杯柠檬水,感觉好极。好多年没这痛快过。还碰到个卖卫星天线家伙,人挺好。”他停停,好像要宣布什重要新闻样,“莫琳,承诺自己要去贝里克。走路过去。”
她觉得自己定是听错:“走路?去特威德河那个贝里克郡?你?”
他好像觉得这很好笑,语无伦次地说:“是啊!是啊!”莫琳吞下口水,觉得双脚发软,连话都说不出来:“让先弄清楚。你走路过去,是为看奎妮·轩尼斯?”“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会治好她癌症。”她腿又软软,不得不伸出手去扶着墙壁:“不这认为。你不可能治好别人癌症,哈罗德,除非你是个医生。而且你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团糟。真是太荒谬。”
哈罗德又笑,好像她说不是他,而是其他人。“在加油站遇到个小姑娘,是她启发。她坚信自己可以救回她阿姨,她阿姨果然就好。她还教怎加热汉堡,里面还有小黄瓜呢。”
他副势在必行样子。莫琳慌,开始冒汗:“哈罗德,你已经六十五岁,平时走得最远也就是取取车而已。而且别忘,你今天连手机都忘带。”他试着反驳,但她口气说下去:“况且你晚上睡哪儿呢?”
“不知道。”哈罗德笑不出来,声音也越来越小,“但是封信怎够呢?拜托,莫琳,真要去。”
他是这样讨好,像孩子样叫着她名字,仿佛决定权在她手上。可是明明他已经下定决心,真过分。莫琳怒从心起,说:“去吧去吧!你想去就去吧!看你到达特姆尔——”电话突然出现串断断续续杂音,她拿着话筒手不由得加大力度,仿佛抓着是哈罗德似。“哈罗德?你还在酒吧里面吗?”
“不不,在电话亭里。这里有股味道,想可能有人——”电话到这里就断。莫琳摸索着到厅里,找到把椅子坐下来。那振聋发聩沉默比他打来之前更甚,好像要吞噬周围切。挂钟不走,冰箱不响,花园里鸟儿也不叫。她脑子里只回响着“哈罗德、汉堡、走路”几个词;紧接着又多个名字:奎妮·轩尼斯。这多年过去,那些久埋回忆,开始在她身\_体里簌簌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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