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而已。每走段时间,他就会停下来喘口气,擦擦汗,整整脚上帆船鞋。到洛迪斯韦时他停下来想找口水喝,就是在那里遇见卖卫星天线人。小伙子听到哈罗德大计划后结结实实吃惊,个劲拍着他后背让酒吧里所有人安静下来好好听听;当哈罗德说出那最简单不过计划(“会路往北走,直走到贝里克郡为止”)时,小伙子大吼声:“好样,伙计!”就是这句话让哈罗德冲到电话亭里给莫琳打电话。
他真希望莫琳也会这样对他说。“不这认为。”有时候他还没开口,莫琳就已经用这几个字把他话硬生生给挡回去。和莫琳通话后,他脚步变沉。其实没法怪莫琳,但他仍然期望她反应可以有所不同。走着走着,他来到家小旅店门口,店前棕榈树都被海风吹得朝同个方向倾斜。哈罗德要间房。他早已习惯个人睡,但住旅店毕竟是桩新鲜事,要知道在酿酒厂时每天天没黑就已经到家。刚挨到枕头,哈罗德就沉沉地睡着。靠着柔软床头板,他弯起左膝,握住脚踝,然后又伸直腿,尽量保持平衡。他戴上老花镜仔细查看左脚,脚趾柔软粉嫩,指甲边缘和中间关节有点疼,脚跟上起个水泡,也许是走路时磨。考虑到自己年龄和长久疏于锻炼身\_体,哈罗德还是颇为自豪。他又在右脚上作同样实验,并细细检查右脚情况。
“还不坏嘛。”他自语道。贴几张胶布,好好吃顿早餐,他就可以上路。哈罗德想象着护士告诉奎妮他正在走路赶过去,她要做就是好好活着。她脸好像就在他面前:漆黑眼睛,小巧嘴唇,乌黑卷发,如此真切。他都纳闷自己怎还在床-上,必须要到贝里克去。哈罗德翻身,下床站起来。
只觉腿狠狠抽,痛楚像电流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这种时候怎办?伸直脚面?收紧脚趾?他蹒跚着爬下床,呲着气从地毯这头跳到那头。
莫琳是对:他能挨到达特姆尔就算不错。
靠着窗台,哈罗德凝视着楼下马路。正是高峰期,向金斯布里奇方向车流量明显增大。他想着此时在福斯桥路13号弄早餐妻子,犹豫着是不是该回家趟,既可以拿手机,又可以收拾些行李,还可以上网查下地图,订些上路需要物资。或许退休时送那本旅游指南终于可以派上些用场,但开始计划就要花上许多时间考虑和等待,而现在最宝贵就是时间。况且莫琳定不会讳言他直努力回避现实。期待从她那儿得到协助和温情鼓励日子早就去不复返。此刻窗外蓝天澄澈透明,仿佛碰即碎,几缕白云缠绕其间,金色阳光暖暖地洒向地面;沐浴其中枝叶随微风摇晃,好像在鼓动他继续向前。他知道如果现在回家,哪怕只是找出地图查看下,就永远不可能成行。所以他洗漱下,穿戴整齐,就顺着早餐培根香味出门。
哈罗德在餐厅门外徘徊,希望里面空无人。他和莫琳可以在个房间内连续几个小时不说话,但她存在就像面墙样,即使不看,你也知道她直在那儿。终于他伸手握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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