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玫瑰色门前,
踏上大理石阶。
整个威尼斯都在这两句诗里。他想起在那儿度过个秋天,还上演段疯狂而快乐、做不少傻事奇妙爱情。浪漫之事处处皆有。但威尼斯,就像牛津样,会为浪漫之事留下背景,而对真正浪漫而言,背景就是切,或者说几乎是切。巴兹尔和他曾在那里共度过段时光,巴兹尔还迷上丁托列托[2]。可怜巴兹尔!死得太惨!
他叹口气,又拿起书,竭力要忘掉刚才想事儿。他读到在士麦那,燕子们在小咖啡馆飞进飞出,朝圣者坐在那儿数琥珀念珠,裹着头巾商人抽着饰有流苏长烟杆,严肃地交谈着;他读到立于协和广场方尖碑,在这个孤独没有阳光流放之地,它淌下花岗石眼泪,渴盼回到荷花遍布炎热尼罗河,那里有狮身人面像,有玫瑰红色朱鹭和长着金爪白秃鹫,还有小绿玉眼鳄鱼在冒着蒸汽绿色烂泥潭中爬行。他陷入沉思,戈蒂耶诗句从留有吻痕大理石里听到音乐,把奇异雕像比作女低音,这“迷人怪物”现卧于卢浮宫斑岩厅。但不会儿,书从他手中掉下,他紧张起来,阵强烈恐惧袭遍全身。要是艾伦·坎贝尔已经离开英国怎办?等他回来可能需要好几天。或许他会拒绝过来。那时他该怎做?每刻都生死攸关。
五年前,他们曾是密友——实际上几乎形影不离。后来,这种亲密戛然而止。现在他们在社交场合碰到,只有道林·格雷对他笑,艾伦·坎贝尔从不回笑。
乐声,浮出水面。
碧波翻腾,掀起苍穹,
如圆硕乳房高耸,
和着节奏完美乐章,
叹出爱气息。
艾伦·坎贝尔个极其聪明年轻人,虽然他不大会欣赏视觉艺术,对诗歌仅有那点点美感也完全是从道林·格雷那儿学来。他主要精力都放在科学上。在剑桥大学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里,并在“自然科学荣誉学位考试”中名列前茅。实际上,他至今仍致力于化学研究,还有间自己实验室。他常常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惹得母亲很生气,因为她隐约觉得化学家只是个开药方,而她心要让他去竞选议员。然而,他音乐上也很有造诣,小提琴和钢琴演奏比大多数业余爱好者都要专业。事实上,最初正是音乐把他们拉到起——音乐,以及道林·格雷那难以名状吸引力。道林看似可以随时施展这种魅力,但其实他通常并不是有意。他们是在伯克希尔夫人家里认识,鲁宾斯坦当晚在那里演出。自那以后,人们总能在歌剧院,或者任何有上好音乐演出地方,看到他们。他们亲密关系持续十八个月。坎贝
叶轻舟泊岸,
缆绳吻上栓柱。
在玫瑰色门前,
踏上大理石阶。
多精妙诗!阅读时仿佛置身于银首帘垂黑色小船,漂在这座粉红珍珠般城市绿色河道上。道林觉得,这行行诗句如同破浪驶向利多岛船后泛起青蓝色直线。诗中闪烁色彩让他想起那些彩色脖颈鸟儿,它们常常盘旋在蜂房般钟楼周围,或是姿态优雅地在沾满灰尘昏暗拱门下踱步。他半闭着双眼,靠在沙发上,遍又遍地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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