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把所有东西都装进老旧普利茅斯车后备厢,然后在泳池边坐会儿,想着下步计划。常常不知何去何从,就像现在这样。不过最近,漫无目日子越来越多,而且这次持续时间最久。没拿酒杯,没穿外套,戴着帽子,钥匙环里扣着钥匙摆动着,就这直坐到黄昏降临,天空变成橙黄色,霓虹灯个个亮起,连成弯弓或拉链模样。可霓虹灯毫无意义,不过是堆闪烁形状罢。四周片安静。坐在那儿,黑暗慢慢降临,蜥蜴在地砖上爬来爬去,越来越想不通,觉得自己存在越来越没有意义。和周围无意义背景融为体,成束闪烁光。
从未付出,也从未索取,人生没有意义,无所有。
在那怪异、不真实黄昏中,就这样告诉自己。紧闭双眼,不去看黄昏;紧闭心扉,不去想这件事。屏住呼吸,在那昏暗、萧瑟、使人窒息瞬间,找回失去已久东西。它不是件物品,不是个计划,也不是句记不起来歌词,而是种甜蜜感觉,只能用甜蜜二字来形容它。深深呼出口气,感到纯净极。
睁开眼,走下台阶,钻进车里。全速北上,只有加油时才停会儿。定要在剪报上日期之前赶到阿格斯,见见多特,因为觉得甜蜜感觉就是因她而生。其实上次见过她后就直担心,不知道她依旧逍遥法外,还是进监狱。开着车,觉得好像其他人跟这甜蜜感觉也有千丝万缕联系,即便是那些以为已永远离开人,比如妹妹。
上次见妹妹时被她打成轻微脑震荡。当时正在吃晚饭,她朝扔个牡蛎罐头,正中太阳穴。捡起罐头,揉揉太阳穴,对她说:“你真是六亲不认!”她却对说,她没有亲人。她太固执,毫不让人。还有华莱士,他像崇拜上帝样崇拜,因为是他唯性伴侣。他在面前唯唯诺诺,像是贴身侍女。他会把衣物洗好、熨好,包括只穿过次衬衫。他给端咖啡,榨橙汁,就因为说喜欢鲜榨果汁,每晚还给做大餐。抽烟时,他唯恐烟灰落在身上,总会先用手掌接住,再拂进烟灰缸。他在床上也是如此,会竭尽所能地取悦,却没胆量让自己得到快感。喜欢自私人,那样就不用担心他们在想些弄不明白事。华莱士存心想把气死,虽然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但知道俩关系不会长久。
可现在回来。
带着所有家当,把后备厢和车后座塞得满满,在狂欢节游行那天黎明时分到达阿格斯。路开过来,没有休息,手似乎粘在方向盘上,也可能是直路开得太久,忘记该怎转弯。太阳出来,天空中弥漫尘埃将太阳光折射开去,太阳看起来格外炽烈。主干道上,所有商品都在玻璃橱窗内大托盘里忍受着炙烤,连路标都被晒得发出红色光晕,柏油街道热得发亮。这些街道通向公路。小镇遥远另头,热浪滚滚,阵比阵热。这时,看见不远处有两个银色大谷仓,于是就开过去,想把车停在谷仓背阴处打个盹,等狂欢节开始就立马元气满满地开过去。
开到谷仓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