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刺刀。每次洗澡时候,会在浴缸里玩那把刀,假装和致命鳄鱼搏斗。至于那几枚加拿大硬币,光滑无瑕像轮月亮。拥有这切,已别无所求。世上还有谁比更富足?
“早餐准备好啦!”妈妈在楼下大喊。拉上毛衣拉链。这件绿毛衣,颜色看起来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烂烂军服样。而牛仔裤,膝盖上有两块补丁,感觉就像两枚英勇勋章,因为就像洛克中士样到处历险闯荡,膝盖天到晚被铁丝网钩破,被地面磨破,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身上法兰绒衬衫是大红色,红得简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斗牛。袜子是白,白得像鸽子翅膀上羽毛,而鞋子是黑,黑得像墨汁。不过,不管打扮得再怎怪异,爸妈看也不会有什感觉,因为妈妈是色盲,而爸爸对穿衣服根本没概念,就算穿是苏格兰裙他也不会有意见。
说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当你看着那两个把你带到这世上来人,你会在他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影子。于是你就会明白,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自然法则妥协产物。每个人都样,没有例外。骨架很小,头深棕色鬈发,像妈妈。而蓝眼睛,还有窄窄鼻梁,像爸爸。另外,跟妈妈样,手指都很长。常常跟妈妈抱怨说手指太细,可是妈妈却说那是“艺术家手”。另外,眉毛又粗又浓,下巴有个小凹陷,这又是像爸爸。曾经许过愿,希望哪天晚上睡着之后,隔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忽然变成《西马农地带》里斯图尔特·惠特曼,或是《夏延》里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梦也改变不事实,还是样骨瘦如柴,愣头愣脑,个子不高,其貌不扬。长相平庸到什程度呢?打个比方,假如站在墙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这时候,有人从前面走过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因为看起来和壁纸没什两样。尽管如此,还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有时候,晚上看电视,会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牛仔起追印第安人,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侦探起追歹徒。有时候,在们家后面那片森林里,会想象自己和泰山起呼叫狮子,想象自己个人和成群纳粹士兵作战。有几个好朋友,比如约翰尼·威尔逊、戴维·雷·卡伦,还有本·西尔斯,不过,也就这几个。不是那种人见人爱万人迷。有时候,跟别人说话就会紧张,舌头会打结,所以,总是尽可能不说话。那几个朋友,个子都跟差不多高,年纪也差不多大,还有,个性也差不多样软弱。们都尽量避免跟人打架,因为们根本就不是打架料。
想,这大概就是写作起点和原动力。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模样,当然,如果上帝没有大发雷霆话。在真实世界里,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想象世界里,有如希腊神话里那个挣脱锁链赫拉克勒斯。
另外,有部分遗传是来自爷爷杰伯,也就是爸爸爸爸。据所知,有点跟他很像,那就是,们都对世界充满好奇。他今年已经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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