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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逍遥 > 项塔兰 >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10 / 11)

把那事抛出脑海。走回家长路上,随意回想刚刚听到众多看法,那群学者似作*犯科之徒所提出看法。想起在狱中和狱友讨论,类似讨论。在狱中认识许多人,虽然普遍未受过正规教育,或许正因为未受过正规教育,而非常热衷于思想探讨。他们不把那称作哲学,或甚至不认为那是哲学,但他们交谈内容往往就是哲学:关于伦理与道德、意义与目抽象问题。

天真是漫长,这夜更是漫长。周夫人照片在臀部口袋里,脚下鞋子很不合脚,那是卡拉为让死去情人穿着入土鞋子。脑海里满是苦各种定义。走在愈来愈冷清街头,想起澳大利亚监狱里间囚室,那些称之为朋友杀人犯和偷窃犯,常聚在那间囚室,激动地辩论真理、爱与美德。在想他们是否偶尔会想起自问,对现在他们而言,是个白日梦,自由与逃脱白日梦?这个问题,什是苦?他们会怎回答?

知道。哈德拜见解非凡,表达见解高明,叫们叹服。“苦即是乐,事后看来”解释鞭辟入里,足以勾起回忆。但人生之苦真实意涵,不在哈德拜那晚高明措辞里,而源自真实人生体验,来自枯燥乏味、带着惊恐番话。那番话出自巴勒斯坦人哈雷德·安萨里之口。他对苦所下定义,才是盘旋脑海定义。他话简单,朴实无华,却清楚表达所有囚犯和活得够久其他人深切领悟真谛——不管是哪种苦,都来自失去曾拥有东西。年轻时,们觉得苦是别人加诸在自己身上东西;年纪更大之后,当钢门砰然关上——人们知道真正苦乃是要从自己被夺走什东西来衡量。

觉得自己渺小、孤单而寂寞,凭着记忆和摸索,走过贫民窟里条条无灯黑暗小巷。转进空荡荡小屋所在最后条小巷时,看见灯光。名男子站着房门前不远处,手里提着灯,旁边有个小女孩,头发上系花结,逆梳且蓬松隆起。走近之后,发现提灯男子是约瑟夫,就是打老婆那个酒鬼,还有普拉巴克也在那里,但站在暗处。

“怎?”低声说,“很晚。”

“哈罗,林巴巴,你穿在身上衣服很棒。”普拉巴克微笑,圆脸漂浮在黄光中。“你鞋子,喜欢,这干净,这亮。你回来得正好,约瑟夫正在做好事。他出钱,让每个人门上有好运符。自从不再发酒疯,他直加班工作,然后用他多赚部分钱买来这个,让们每个人有好运。”

“好运符?"

“对,看看这个小孩,看她手。”他抓起小女孩手腕,露出她双手。灯光微弱,要东西,看不清楚。“看这里,她只有四根指头。看!只有四根。会带来大大好运,这东西。”

看到。女孩双手各有两根手指连在块,食指、中指连成根粗指,连得很自然,叫人察觉不出异样。她手掌是蓝色。约瑟夫捧着盘蓝色颜料,小女孩用手掌蘸蓝色颜料,挨家挨户在门上印上手印,以保护屋里人免遭“邪眼”(EvilEye)带来许多灾难伤害。迷信贫民窟居民似乎认为她特别具有福惠,因为她天生异察,双手各只有四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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