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拉巴,谁都认识他,老哥。”
“是没错,但你怎认识他?"“替他做过件事。”
“哪种事?"
“说来话长。”
“有是时间,如果你不急话。”
粗俗印地语理语,问他车上有没有印度电影歌曲。他膛目结舌,回答有。车子路按喇叭行驶于车阵里,引擎运转声浪轰轰传来。点最爱歌曲,他找到录音带,放进卡匣,把音量开到最大。就是那首,在大寝室里批批囚犯接力唱那首歌。他们几乎每晚唱。当出租车载着,回到城市气味、颜色、声音时,出声唱着这首歌。司机也跟着起唱,还不时往后照镜里瞧。人唱歌时都不会说谎或隐藏自己秘密,而印度是个爱唱歌国度,印度唱歌人最喜欢歌,是那种让人在光哭还不足以发泄情感时求助那种歌。
当脱下衣服,丢进塑料袋以便丢弃,站在维克兰淋浴间,让强力热水柱冲刷身体时,那首歌仍在脑海中回荡。把整瓶滴露消毒药水往头上倒,用粗硬刷子把药水搓进皮肤。上千个大小口子和叮咬处大声喊痛,但此时脑海里想是卡拉。维克兰告诉,她已于两天前离开孟买。似乎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要怎找她?她在哪里?她现在恨吗?她会不会觉得,和她上床后就甩掉她?她会不会把想成是那样人?得待在孟买,她会回来,会回这城市。得留下来等她。在浴室待两个小时,想事情,刷洗身体,咬紧牙关忍住痛。走出浴间,环腰裹上浴巾,站在维克兰卧室,伤口发痛。
“哇!老哥。”他以低沉而难过声音说,同情地摇摇头,缩起身子。他衣柜正面有面全身大镜子,往镜子瞧。先前已用他浴室里体重计量过体重,四十五公斤,等于是四个月前被捕时半。瘦得像是从集中营历劫归来人,全身形销骨立,甚至脸部底下颅骨都突出可见。身上到处是伤口和痛处,而伤口和痛处底下是呈龟壳纹状遍布全身深层痕伤。
“哈德拜是从两个离开你寝室人得知你消息。那两个人是阿富汗人,说曾在某个晚上,你去欣赏盲歌手演唱时,见到你和哈德拜在块,因此记得你。”在脑海里勾勒他们模样,试图回想他们,但就是想不起来。阿富汗人,维克兰刚刚说。他们想必很能保守秘密,因为关在那寝室几个月期间,他们从没跟讲过话。不管他们是谁,他们是救命恩人。
“他们出狱后,跟哈德汗谈起你,哈德找上。”
维克兰微笑,摇头。他站起身,走到卧室另头,在充当他私人吧台小桌子旁,倒两杯饮料。
“哈德拜名手下在夜总会打个富家公子哥,”他开始说,递给饮料,“把他打得很惨。据所听到,那个公子哥是自找。但他家人坚持要控告,还有警察当他们后盾。哈德拜认
“为什是你?"
“他不想让人知道,是他把你弄出来。那价码已经高得离谱,yaar。如果他们知道是他付钱,价码大概还会更高。”
“但你怎认识他?”问,仍然脸惊骇,着迷地望着自己所受折磨和消瘦身躯。
“谁?"
“哈德拜,你怎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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