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火车上,又想出个新小说标题,也许它比《最后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和她不知道》——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她不知道》,猜得出艾伦会怎看待加分号标题,他不喜欢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意思,”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还是想和他结婚!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两个小时,在法兰克福待时间最长,要忙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所纠结,因为讨论主题是德国统。
“是小说家,”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只是个讲故事。”
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人包括其他书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其中位是个有名美国男作家,自认为智商很高,还有位美国女作家,没那有名,但也没
人这点:他们会自己得出结论。
当然,如果写本关于女作家第人称小说,那些书评人难免会给它贴上“自传”标签,以此宣扬他们结论:是在写自己。但不能因为担心作品出版后会引起某种反应而回避特定写作方式。
艾伦很可能会抱怨连写两本关于女作家小说,但他也说过,编辑不能建议作者写什或者不写什,当然要提醒他这点。
对于这部新小说,更重要是:坏男朋友到底做什,才会让女作家在观察妓女接客后产生羞耻感?究竟发生什事,使她下决心要改变自己人生?
看过妓女接客之后,男朋友可能时兴起,想和女作家做爱,结果让她觉得他做爱时候想是别人,不过这无非是次令人不快性经历而已,刺激她必须是更可怕、更羞辱事件。
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实际写作,更喜欢小说构思阶段,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而等敲定细节和语言之后,选择机会就没有。
究竟要不要寻找母亲?希望有天她会来找。人生中还剩下哪些重大事件?意思是,这些人生大事可能会促使她来找——父亲去世、婚礼(如果结婚话)、孩子出生(如果生话)。(即便想生孩子,也会只生个。)也许应该公开宣布要和埃迪·奥哈尔结婚,这样或许能引起她注意,不知道埃迪是否愿意配合——但他肯定也希望见到她!
在寄给埃迪·奥哈尔明信片(科隆大教堂壮丽穹顶)上,露丝写道:与你见面和交谈……迄今为止,那是人生中最重要夜。希望很快再次见到你。你诚挚,露丝·科尔
在寄给艾伦另张明信片(莱茵河畔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编辑,请帮从中选择个书名:《她最后个坏朋友》还是《最后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都会喜欢。爱你露丝
又及:为买下这栋房子,就会嫁给你。但觉得无论怎样都会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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