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是个秃顶,脸上皮肤很光滑,脑袋是鸡蛋形状,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
3﹒他讲英语,认为带着德国口音。
4﹒他没做爱,他给尸体摆好姿势,拍张照片。
5﹒他眼睛眯着,几乎是闭起来,看上去像只鼹鼠。他喘气声很粗,也许有哮喘……
6﹒他为SAS工作,是斯堪纳维亚航空公司吗?他似乎是做安保工作。
告诉她。
露丝猜得没错,尸体是被晚上使用罗伊房间那个年轻妓女发现——就是她见过那个穿皮背心女孩,唯令她惊讶是,报道中没提到罗伊女儿。
“什是awijkagent?”露丝问马丁。
“在街上巡逻管区警察。”他告诉她。
“那什是hoofdagent?”
以上证言和那个装拍立得相片保护膜圆筒是露丝掌握全部信息,假如她听到周之后哈利·胡克斯特拉和他同事对话,可能会有些担心。
哈利不是警探,有七八名警探已经开始追查杀害罗伊凶手,哈利·胡克斯特拉只是个巡警,但他在红灯区和贝尔格街带工作三十多年,没有谁比他更熟悉老城区妓女和她们世界,而且,目击证人把信寄给他,最初警方怀疑目击者认识哈利——所以她很可能是个妓女。
然而哈利·胡克斯特拉可不这想,他也有自己做事方式,警探们工作是抓凶手,哈利承接不那重要任务。当有人问起他对妓女被害案调查进展时,哈利巡警会说:“任务不是抓凶手,而是找目击者。”
“那是他警衔,”马丁说,“他是高级警员——大概等于你们巡警。”
第二天,露丝·科尔乘坐临近中午飞机,离开阿姆斯特丹,返回纽约。去机场路上,她让出租车先带她去邮局,在邮局把信寄给哈利·胡克斯特拉,他是阿姆斯特丹警局第二分局巡警,假如露丝知道第二分局座右铭,定会吃惊,这句拉丁文就刻在警官们钥匙环上:
ERRAREHUMANUMEST
犯错乃人之常情。露丝·科尔知道这句话。她证言和那个拍立得相片保护膜圆筒会告诉哈利·胡克斯特拉很多信息,远超露丝预料。露丝在信里面用荷兰文写下这些话:
1﹒凶手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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