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在上面写过东西吗?”
翻开第页。发现已经记过日志。名字叫克丽丝·卢卡斯。日志开头说。47岁,是个失忆症患者。感觉又紧张又兴奋,像是在窥视谁隐私,不过窥视对象是自己。
“记过。”说。
“好极!”他说明天他会打电话给,们结束通话。
没有动。蹲在打开衣柜边地板上,放着床没有整理,开始读日志。
望眼房间角落里衣柜。
“你怎知道这些?”
“你告诉。”他说,“昨天们见面,们说好你应该记日志,你告诉会把日志藏在那里。”
不相信你,想说,但这似乎既不礼貌又不全是真话。
“你能不能去看眼?”他说。告诉他会,接着他加几句,“现在就去。个字也不要和本提。现在就去。”
,他看来很高兴。“读读报纸就来,”他说,“可以吗?”
上楼。旦等到独处,头脑便开始天旋地转,装得满满当当却又空空荡荡。感觉什也抓不住,似乎没有件东西是真实。看着现在所在房子——现在知道这是家——目光却是全然陌生。有会儿甚至想逃跑;可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
坐在昨晚睡过那张床边上。应该铺好床,想。或者去打扫,让自己忙起来。拿起枕头拍松,这时传来阵嗡嗡声。
不清楚那是什。声音低沉,时断时续。是细细、微弱铃声。包在脚下,当拿起它时,意识到嗡嗡声似乎是从那里面传来。想起本说过手机。
找到手机时候它在发亮。瞪着它看好会儿。隐隐约约地——在内心深处,或者记忆边缘——清楚地知道这个来电意味着什。接起电话。
刚开始感到很失望。日志里写那些东西样也记不起来,想不起纳什医生,想不起声称他带去过诊所,也想不起说们做过测验。尽管刚刚听过他声音,却想象不出他样子,也想不出跟他在起场景。日志读起来像本小说,但接着在日志快要结束两页中间,发现张相片。在照片里房子里长大,今天早上醒来时以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这就是证
没有挂电话,而是走到衣柜旁。他是对。衣柜底板上是个鞋盒——个蓝色盒子,盖不严实盒盖上写着“爽健”牌字样——里面是本用棉纸裹着小簿子。
“找到吗?”纳什医生说。
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纸。它是棕色皮革封面,看起来价格不菲。
“克丽丝?”
“是,拿到。”
是个男人声音。“喂?”他说,“克丽丝?克丽丝?你在吗?”
告诉他在。
“是你医生。你没事吧?本在旁边吗?”
“不。”说,“他不在——你有什事?”
他告诉他名字,还说们已经在起进行几个星期治疗。“针对你记忆。”他解释说。没有回答,他说:“希望你相信。想让你看看卧室里衣柜。”们又沉默阵,然后他接着说,“衣柜里有个鞋盒,往里面看眼,应该有个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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