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皮夹克?”
“。”个年轻父亲回答道,他刚找到自己孩子。
“你把皮夹克放在小孩脸上。”
“哦。”
“操你妈。”十五岁以后再也没打过架李白照着那张麻木狗脸挥出拳,正中鼻梁。接着,他发现对
这不是人干事儿。他告诉自己,别再多想,最糟糕事情早在开始就已经发生,此后你只能胡来,直至不告而别。这样离去并不是自由,至多只能算自由感,把爱你人屠戮以后获得短暂轻松。
两天后他去接钟岚出院,到病房看只剩她母女两个,其他床位全都空。“是太凶恶吗?”李白为自己神经质而抱歉,“并不会伤害他们小孩。”
“不,是李诺哭得太狠,”钟岚伤感地说,“她好像很伤心,哭整夜,比所有男孩都吵。他们受不,出院。”
“哭整夜哪。”李白也叹息。抱起孩子时候,他注意到她眼角有颗痣,介于泪痣和桃花痣之间。她命数模棱两可。
66
当年在北方城市游历,李白曾遇到个推卦师傅,说他命里有轻微牢狱之灾,猜是拘留或劳教。这天来临。
下午他去医院收费口结账,按规定,凭付款单据到婴儿室领孩子,在走廊里遇见冯江、冯海和爱玲三人。冯海是特地请来背产妇,必须再讲点有关他故事,这位冯家长兄十多年来以健身为乐、以健身为业,他推翻李白和冯江理论:男人是种智力型动物。不,智力并不能让男人快乐(操蛋反智主义其实也是种头脑风,bao),肌肉可以。肌肉是无辜,配上冯海单线思维、温驯性格——“仿真人时代来临后,满大街跑都会是他这样型号。”李白点评。
在冯江看来,冯海是件牺牲品。他本应继承冯虎衣钵,成为专政机器上颗令人胆寒部件,然而他根本不敢打人,见血就晕。他第二选择是去从事重型体力劳动,这当然也勉强符合冯家价值观,可惜他那身肌肉不知道为什,旦进入劳动状态就会变得低效、笨拙。再退个台阶,他无奈地选择健美,成个让大家嘻嘻哈哈表演者。糟糕是,就连这也不大成功,干这行赚得实在太少,他不得不成为件私人藏品——在二十九岁那年,跟本地个长相凶恶富姐,没有名分,领取固定生活费。这极不体面,但是适合冯海,穷人家男孩子要找条出路不容易。他脑子再笨也明白这是种堕落,以为这辈子完蛋,然而好运气没有忘记他,这年里,弟弟冯江成为吴里市排名前三十富翁。
“他还挺爱那个富姐,但是作为富翁哥哥,他没必要再出卖肉体,不得不与她分手。”冯江点评,“他分不清爱和出卖,搞不懂自己为什沮丧。真是场莎士比亚式悲剧。”
回到正题。这支三人小分队搭上李白,进婴儿室。冯海仍然没搞懂为什要他来背产妇。“因为担架很贵,钟岚家在五楼。”冯江没好气地回答,跟着李白满处找孩子。屋里有点混乱,暖气开足,十来个人堵在前面。“这他妈行是哪门子规矩,绑肉票呢?”李白抖着手中付款凭据,热得脱外套,忽然发现李诺在件皮夹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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