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过个插入语,上帝赋予又收回灵魂才是构成“完美句子”关键语法单位。伍德想讲个道理是小说力量或许就来自它能同时扩展又压缩这个插入语。在俗世层面上,柏拉图所谓人事皆小事,但凑近端详细节,用目光照亮无关紧要,是延长生命;而在宗教层面上,封面封底之间,“们虽然在叙事中推进,但切都已经发生,它就在们手中”,于是们有神幻觉,仿佛可以从头至尾地掌握某个生命。
觉得无聊时,依然感到有趣。
近两年英美小说界每个人都在聊挪威作家卡尔·奥韦·克瑙斯高(KarlOveKnausgård)三千六百页六卷巨著MyStruggle(《奋斗》),很大部分原因是没有人知道该说什。挪威寥寥五百万人口,福利好到只能买书,六本加起来居然耸人听闻地卖五十万册。这书有两点特别,是他自传体“小说”完全真名真姓真事,外扬家丑,被亲戚告上法庭;二是它用种近乎自,bao自弃流水笔调写自己庸常生活,比如喝茶就花半页写怎等水开,开车从A到B能写出百度地图路线详情效果,同时描绘见到每个行人,终于把某读者逼到书店烧书。
译成英文后(今年出到第四卷),扎迪·史密斯说她第卷还没读半,就像嗑药般去预备好第二卷。从来和懒惰句子不共戴天伍德居然也喜欢,书评里有上面引那句话;而且更难得是,因为阅读克瑙斯高体验太过怪异,以至于连伍德费尽力气百般解释也没有让体验本身更为丰沛。反而在读《最接近生活事物》时想到,所有小说中人生,都是从终点回望人生,只有在《奋斗》里,因为自虐般真实和琐碎,作者失去这种控制,读者被抛回到那个时刻里,和那个记忆中克瑙斯高同挣扎和煎熬(可惜中文书名里少这层意思),没有尽头感就是悬念。
—只靠自认知是没有用。
—唔,但至少能让你痛苦得更清醒。
像们这些持证哈英族(Anglophile),当年结业时都要举拳头宣誓终生热爱女王和斯蒂芬·弗莱。弗莱曾说他文字师承是3W,王尔德、沃、伍德豪斯,也毫不勉强直是审美上限。所以当看到扎迪·史密斯评论爱德华·圣奥宾兼具“王尔德机锋、伍德豪斯轻盈和沃刻毒”时,猜想Picador出版社营销部门定绑架她家人。最近把“帕特里克·梅尔罗斯五部曲”最后本也读完,总觉得这是英国当代小说最高成就。
和六本《奋斗》样,梅尔罗斯系列也是驱魔式写作,与克瑙斯高那些莫名幽怨相比,梅尔罗斯要面对事情发生在第卷NeverMind(《算》):他被父亲性侵。这也是圣奥宾真实经历。,bao行之后,另起章,父亲心理活动他这样写:“吃午饭时候,大卫·梅尔罗斯意识到,或许他对中产阶级故作正经蔑视似乎贯彻得有些过头。”圣奥宾说他写“梅尔罗斯”大多时候身上只裹条浴巾,因为汗如雨下,衣服换不过来。所引句子出自第三卷,他第次向别人透露父亲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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