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直以为约翰·班维尔(JohnBanvi
。之后梅尔罗斯还回句,“那当然,人生得意莫过于此。(Oh,ya,Iwouldn’tmissthatfortheworld.)”
在某种意义上犯罪小说很无聊,无非开头有人犯罪,而你知道最后总会破案。
是终究不能无休无止地读克瑙斯高写他怎吃麦片,二是对北欧男子存留个哭哭啼啼印象还是有愧,于是找两本尤·奈斯博(JoNesbø)来读。很过瘾。几乎是当下口碑最好犯罪小说家,他曾在访谈中如上评论他体裁。弗洛伊德早就说,们向往生前和死后安详状态,他称为Thanatos(死神萨纳托斯),指自毁灭冲动,但们又有种本能机制想要掌控这种向死而生过程。体现在文学上(在悬疑叙事中尤为明显),就是虽然们渴望水落石出、寰宇太平结局,但同时追求和享受这种延宕结局沮丧和困惑。
上礼拜收到本多年未见诺斯罗普·弗莱笔记、日记选。正巧翻到他说喜欢读侦探小说,但他“从来都是被牵着鼻子走”,“从来发现不前后矛盾之处”,“从来不知道警探看眼手表,大喊‘或许还来得及!’时发生什”,他只是喜欢那些弦外之音,喜欢每个句子都有两层意思,层是推动剧情表面功能,层是构成最后真相潜在内涵。多年前读到保罗·奥斯特《玻璃之城》中个句子,之后每篇书评都先看能否把它用上:“个好悬疑故事每句话、每个词都重要,或者说它们都有变得重要可能—那也是样。”这不仅触及阅读本质,即文字分量要靠读者施加,同时也印证上文反复搬弄想法:故事中字词意思,是结尾赋予;不单单是意思,它们定格前那种摇摆生命力,也正是因为知道结尾在那里等着才有。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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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来得及告诉自己“没有这样时间”,二十卷书已经被读完。
克莱夫·詹姆斯说他也很尴尬,总写诗报告自己迟迟不来死亡。八月份LatestReadings(《最晚近书话》[简体中译本名为《阅读者》—编者注])是耶鲁大学出版社请他记录生命最后日常阅读—他前言中所谓“既不知灯光何时熄灭,不妨便读到黑暗来临”,结成本三十来篇札记小册子。这是几个月来最珍贵书,方面,自己喜欢人喜欢谁,从小到大是追求幸福重要讯息;另方面,读书人描绘他们如何读书,向来也是最着迷文章。
上面引文说是他女儿要他试试帕特里克·奥布莱恩(PatrickO’Brien)Aubrey海战系列,把第卷借给他“就像毒贩子给你免费试用”。克莱夫就是这样几乎违背自己意志地在屈指可数日子里买书、读书,想到菲利普·罗斯在《巴黎评论》访谈中转述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作家总爱打听同行是如何工作,只为印证件事:‘他是不是和样精神不正常?’”读者就更是如此:都是些打着手电筒大做无用功之人,时不时能有两三句彼此消息,才稍微减轻点焦虑。
因为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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