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吃饭时少言寡语让她感到困惑,进而认为他是个过于腼腆人,而严格来讲并不是这样。因为她自己本来就很紧张,也因为斯坦利几乎言不发地坐在那儿,结果她个把他们俩话都讲,也就是说,她话太多,时间每过去分钟,她对自己喋喋不休便会多分惊恐,觉得自己像个无脑话痨,比如,不停地夸耀她姐姐,讲米尔德里德是个多棒学生,去年6月以最优等成绩从亨特学院毕业,现在又考上哥伦比亚大学英语系硕士,不但是系里唯女生,还是仅有三个犹太人之,想想全家人有多自豪啊。提到全家,她立马把话题又扯到叔叔阿奇身上,也就是她爸爸弟弟阿奇·阿德勒,他是闹市五人组键盘手,目前正在52街上莫之巢演出,家里能有这样音乐家,艺术家,这种不只想着赚钱、还有别追求异类,是多激励人心呀,是,她特别爱她阿奇叔叔,他绝对是她最喜欢亲戚。接着,她难免又聊起她和施奈德曼工作,历数他在过去年半里教给她所有东西。这个性情乖戾、骂骂咧咧施奈德曼,每周日下午会带她去鲍厄里街寻找无家可归老醉鬼和流浪汉,那些身心俱碎可怜人有花白胡子、花白长发和无与伦比头部,看起来就像古代先知或国王那种脑袋,施奈德曼会给这些人钱,叫他们到照相馆来做模特,大多数时候要穿道具服,老头们会裹着包头巾、穿着长礼服或者披着天鹅绒袍子,就像伦勃朗会打扮十七世纪阿姆斯特丹街头那些穷困潦倒之人那样,他们用光也是如此,伦勃朗光,明与暗,深浓阴影,全都是阴影,只打点点光,现在施奈德曼对她已经有足够信心,允许她来布光,她自己也拍几十幅这种人像,她还用到chiaroscuro这个词,也就是“明暗技法”,虽然她意识到斯坦利根本不懂她在说什,就算她是在讲日语对他也没什差别,但他还是专注地看着她,听她说,如痴如醉,语不发,目瞪口呆。
太丢人,她觉得,简直颜面扫地。幸运是,主菜到来打断她独白,给她点时间收拾思绪,所以到他们开始吃时候(什菜不知道),她已经平静不少,意识到自己反常态瞎扯其实是种掩护,不让自己谈起戴维,这个话题她不愿聊,也拒绝聊,为避免,bao露伤口,她只得如此大费周章又荒唐可笑地絮叨。这和斯坦利·弗格森点儿关系都没有,他看起来是个挺好人,被军队拒绝又不是他错,穿着精心裁制平民服装坐在这家餐厅里,没有在远方某个泥泞战场上艰难跋涉,或者在参加基础训练时被炸得血肉横飞,也不是他错。他没有什错,要是对他逃过劫而耿耿于怀,那她心肠得多冷酷啊,可是她又怎能不去比较,不去想为什这个男人就该活,而戴维就死?
尽管如此,那顿晚饭吃得还算不错。斯坦利从最初震惊中回过神来、又能再次呼吸之后,证明自己是个挺好相处人,不像很多男人那样自以为是,他体贴周到,彬彬有礼,可能谈吐没多风趣,但却是个懂幽默人,就连她说到什其实不太好笑事儿,他也会笑,而当他聊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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