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学会就留在那里,再也不会被忘掉。外婆会用印刷体把这些句子给他写出来,他再句句念给她听,先从名字是阿奇开始,接着是看泰德跑得多快,再接下来就成今天早上真好热,成你石膏绷带什时候拆,成觉得明天有可能会下雨,成多有意思啊,小鸟儿们唱歌比大鸟儿们动听,成是个老太太,都忘以前是怎学阅读,但很怀疑学得有你这快。然后他第次自己读完本书,《两只坏老鼠故事》,讲是两只名叫汤姆大拇和亨卡忙卡家鼠摧毁小姑娘玩具屋,因为它们发现里面食物不是真而是石膏。这毁灭性怒火,在极度失望、无法满足饥饿带来震惊之后大肆破坏,弗格森看得多有滋有味啊。他给外婆大声朗读时,只有几个词读得磕磕巴巴,都是些他不太知道意思复杂单词,比如perambulator、oilcloth、hearth-rug和cheesemonger。好故事,读完后他对外婆说,也很好玩儿。是啊,她赞许地答道,这个故事太有意思,然后她亲下他头顶,补充说:不可能读得比你更好。
第二天,他在外婆帮助下给几乎已经年未见米尔德里德姨妈写封信。她现在生活在芝加哥,是名大学教授,教像加里那样大学生,不过加里念是马萨诸塞州威廉姆斯学院,不是她执教那所学校,她学校好像是叫什什大学。想起加里后他自然想到弗兰茜,并且意识到件怪事,他堂姐才十七岁就已经谈婚论嫁,可是比他母亲大两岁、所以比弗兰茜大很多米尔德里德姨妈,却依旧没有和任何人结婚。他问外婆为什米尔德里德姨妈没有丈夫,但很显然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外婆摇摇头,承认她也不知道,只是猜测说可能米尔德里德工作太忙,或者就是没找到合适人而已。然后外婆给他根铅笔和小叠横格纸,解释说这种纸最适合写信,不过在开始之前他得仔细想想要跟姨妈说些什,而且要记着把句子写短点儿,不是因为他现在还不会读长句子,而是写作本来就不样,用印刷体字母写东西会很慢,她不希望他还没写完,就先泄气不写。
亲爱米尔德里德姨妈,弗格森边写,边听外婆拖着长长声音,抑扬顿挫地高声给他拼出每个单词,仿佛每个字母都是首短小歌曲,随着他手点点从纸上爬过,旋律也在升降起伏。从树上掉下来,摔坏腿。外婆来,她正在教读书写字。弗兰茜在石膏上涂蓝色、红色和黄色。那些在椅子上烤焦人让她很生气。鸟儿在院子里唱歌。今天数到十种鸟。黄雀是最喜欢。读《两只坏老鼠故事》和《马戏团狗小不点儿》。你更喜欢哪种冰激凌,香草味还是巧克力味?希望你能快点儿来看。爱你阿奇。
烤焦这个词制造些分歧,他外婆觉得用这个词来描述场悲剧太粗俗,但弗格森认为没有别选择,这个词不能改,因为弗兰茜就是这跟他描述,而且他觉得正因为这个词既生动又恶心,所以才非常好。而且说到底,这是他信,对吧,他可以想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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