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就在弗格森和他父母以及外婆在家中二楼床上熟睡时,三兄弟家世界被场大火夷为平地。电话铃声响起时才凌晨五点刻,几分钟后弗格森父亲便开着他那辆深绿色普利茅斯,前往纽瓦克检查损失去。由于弗格森房间里空调开到最大,他根本没被电话铃声吵醒,也没听到父亲慌慌张张在黎明前出门时制造骚动,直到早上七点醒过来后他才解到发生什。他母亲看起来坐立不安,弗格森从没见过她像现在这样惊慌失措,她不再像他以前认为那样是个沉着、智慧坚强后盾,而是成像他样人,个容易被悲伤、泪水
什就写什。外婆再次摇摇头。你永远不会让步,对不对,阿奇?她外孙回答是:既然是对,为什要让步呢?
他们把信封好没过多久,弗格森母亲突然回家,开着那辆红色旁蒂克双门车,那辆全家三年前搬到西奥兰治后她就直在开车,那辆被弗格森和他父母称为泽西番茄车,路从街上突突突地开进车库。把车停好后,她大步穿过草坪朝门廊方向走来,速度比平时要快,是种介于走路和慢跑之间速度,等她走近到可以分辨出脸上表情时,弗格森看到她正在微笑,个大大微笑,个不同寻常灿烂微笑,然后她举起胳膊冲母亲和儿子挥挥手,个温暖招呼,种她心情非常好迹象。还没等她走上台阶和他们在门廊上会合,弗格森就已经知道她要说什,很显然,从她回来这早和脸上轻快表情就能看出,她漫长寻找终于结束,她照相馆找到合适选址。
地点在蒙特克莱尔,她告诉他们,离西奥兰治没多远,不仅地方足够大,能容纳所有她需要东西,还正好位于主街上。当然,肯定得收拾下,但租约要到9月1号才生效,给她充足时间来制订计划,租下来就能开工改造。真是让人松口气,她说,终于等来好消息,不过还有个问题,她得给照相馆起个名字,目前为止还没想到什特别喜欢。弗格森照相馆不太好,因为弗格森和照相馆在英文里第个音都是f。露丝照相馆也不好,因为两个单词里都有o音。城郊肖像让她联想到社会学课本。现代摄影倒是不错,但会让人想起摄影杂志,而不是家有血有肉照相馆。弗格森人像。相机中枢。F光圈照相馆。暗房村。灯塔广场。伦勃朗照相馆。维米尔照相馆。鲁本斯照相馆。埃塞克斯照相馆。不好,她说,都很糟,她脑子已经僵。
弗格森插个问题进来。他父亲带她去跳舞那个地方叫什,他问,名字里好像有玫瑰[1]这个词,就是他们结婚前去那个地方。他记得这个,是因为她有次跟他讲过,他们在那儿玩得很开心,差点儿把脑袋跳得掉下来。
玫瑰园,他母亲说。
然后,弗格森母亲转身问她自己母亲,问她觉得玫瑰园照相馆怎样。
这个喜欢,她母亲说。
你呢,阿奇?他母亲问。你觉得呢?
也喜欢,他说。
也是,他母亲说。可能算不上是有史以来最好名字,但念起来很好听,先留作备选吧。如果明天早上们还觉得好,或许问题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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