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拥挤,巴掌大厨房,客厅只有他家枫林镇房子客厅半大,还有他外公开车,辆紫色普利茅斯,紫得有点奇怪,换挡用还是按钮,和他父亲那辆流线型奥尔兹莫比尔轿车相比就像是马戏团车。是,弗格森觉得,本吉·阿德勒有点儿像滑稽小丑,又是纸牌魔术,又是欢乐蜂鸣器,还喜欢喝哧喝哧地大笑,但他外孙还是很爱他,爱他那种热爱生活样子,每当他有心情讲故事时候,里面起承转合听起来是那迅速和刺激,仿佛世界突然间塌得七零八碎,幻化成股奔涌而出语言激流,大多数都是好玩故事,讲是阿德勒家老辈人、杂七杂八远近亲戚,比如他爷爷母亲表姐法吉拉·弗莱格曼,这个名字悦耳女人显然是个才女,二十岁之前已经精通九种外语,所以当她和家人离开波兰,于1891年到达纽约时,埃利斯岛上移民*员对她语言天赋大为惊异,当场便聘用她担任移民局翻译官,在随后三十多年里,法吉拉·弗莱格曼面试数以千计刚刚下船未来美国移民,并且直干到该机构在1924年关闭。个长长停顿后,外公脸上涌起他标志性神秘微笑,接着又是个故事,但这个讲是法吉拉·弗莱格曼四任丈夫以及她如何活得比他们都长,最后成位有钱寡妇,就住在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上所公寓里。这种故事有可能是真吗?如果是真又怎样呢?
不,他外公不能算,因为他已经没治,正如他会在某个糟糕透顶双关语中所说那样,因精神失常被取消资格,但弗格森姨夫唐只比他父亲小几岁,所以是个很合适调查对象,甚至比萨姆·布朗斯汀或者麦克斯·所罗门更合适,因为那俩人和他父亲样,都生活在新泽西州市郊,都是奋发向上中产阶级,个是商人,个是白领,但唐·麦克斯却是城里人,土生土长纽约人,在哥伦比亚大学受教育,而且奇迹般没工作,至少不是那种有雇主和固定薪水工作,每天就是在家里对着台打字机写书和杂志文章,个特立独行之人,弗格森第次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人。三年前,他抛弃妻儿和自己在上西区那所旧公寓,搬来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同居,这是弗格森又个第次,个离婚男人,个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姘居两年之后才结婚男人(他父亲、外公外婆和叔祖母珀尔都不赞成,但他母亲却觉得很好笑)。唐·马克斯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在格林威治村佩里街上合住那间小公寓里摆满书,弗格森从没在书店或者图书馆以外任何地方见过这多书,三间房间靠墙书架上,桌子和椅子上,地板上,储藏柜上,到处都是,弗格森不仅对这种不可思议杂乱无章着迷,还意识到单是这样公寓竟然存在事实就证明世界上还有别生活方式,而不是只有他解那种,他父母那样生活方式。米尔德里德姨妈是布鲁克林学院英文系副教授,唐姨夫是位作家,虽然他们肯定在这些工作中赚到钱,至少是足够他们生活钱,但很显然,弗格森发现,他们还在为赚钱以外其他事情而活。
可惜是,他并没有机会经常去他们公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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