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起吃饭那些晚上,每周大概有三四次,这样加起来,每年有百五十顿星期到星期六晚饭,比唐姨夫和他儿子接触多多——但仍然有个不完美之处,那就是弗格森那位通过姻亲关系获得新表弟,在每年三十八天见面中都是单独和他父亲在起,而弗格森已经很久没有和父亲单独相处过,他仔细回忆下他们俩最近次待在起而房间里或者车里没有其他人是什时候,发现得追溯到年半之前某个下雨星期天上午,当时每周次网球和葛朗宁餐厅泡汤,他和父亲开着那辆老别克出门买做早午餐食材,到塔巴车尼克熟食店,他们拿叫号条,站在人头攒动、食物飘香店里排着队,采购些白鲑鱼、鲱鱼、熏鲑鱼、百吉饼和罐奶油乳酪。段遥远、仍然历历在目回忆——但那就是最后次,1954年10月,他生命六分之以前,如果再减去他已经记不起来人生头三年,那就接近他生命四分之以前,相当于个四十三岁人十年,因为故事讲到这里弗格森正好九岁。
那个男孩名叫诺亚,比弗格森小三个半月。让弗格森感到惋惜是,在姘居那些年里他俩没能在起玩儿,唐姨夫前妻对自己因为米尔德里德姨妈而被甩这件事很愤怒,这也无可非议,但她不肯让儿子同第三者及其家人有任何沾染,而所谓家人自然包括有半阿德勒血脉弗格森。当唐姨夫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决定结婚后,禁令便解除,因为现在切都合法,他前妻也无法再向前夫提出这类要求。最终,弗格森在1954年12月举办婚礼上见到诺亚·马克斯。婚礼是在弗格森外公外婆公寓里办,规模很小,来宾客不到二十位,除双方亲戚外就是几个至交。婚礼现场孩子只有弗格森和诺亚,两个小男孩从开始便很投契,他们都是独生子,都直渴望有个兄弟或姐妹,而且年纪相仿,现在又成表兄弟,虽然是通过姻亲结成继表亲,但仍然算是家人,所以婚礼上初次见面便有种亲上加亲味道,就像正式结成盟友,或者结拜兄弟,因为他们都知道有生之年他们将直会是彼此生活部分。
当然,他们并不经常见面,因为个住在纽约,个住在新泽西,而且诺亚每年只有三十八天可能有空,所以在婚礼之后十八个月里,他们只见过六七次。弗格森肯定希望能再多几次,不过就目前来说,这已经足够拿来评判下唐姨夫做父亲表现,得出些结论,那就是唐姨夫和他父亲很不样,而且同布朗斯汀和所罗门也有差别。但诺亚本来就是个特殊情况,个骨瘦如柴、满口龅牙淘气包,和那两家孩子毫无相似之处,所以对待他自然也需要特殊手段。诺亚是弗格森认识第个犬儒主义者,个无法无天、爱作弄人调皮鬼,个伶牙俐齿话匣子,聪明,太聪明,又聪明又风趣,比当时弗格森脑子更灵活,思维也更成熟,因此,如果你是他朋友——弗格森这会儿绝对已经算是——那和他在起会很快乐,不过,尽管诺亚和他母亲生活在起,每年只有三十八天能见到他父亲,但两人在起时候他却永远在考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