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4321 > 2.3

2.3(25 / 29)

大、精瘦、爱打篮球吉姆刚开始他在布朗克斯理科高中第三年,所以这俩施奈德曼组成男子小分队得知他们新侄子/堂弟和他们样热爱篮球后,二人组就变成三人组,每次丹和吉姆去花园看比赛都会邀请弗格森道前往。他们去是那座旧花园,也就是曾经屹立在第49街和50街之间第八大道,但现在已经被拆掉麦迪逊广场花园,1959至1960赛季,弗格森就是被带去那儿第次现场观看篮球比赛,星期六下午大学队三连赛,哈林篮球队表演赛,和里奇·盖伦、威利·诺尔斯、约翰尼·格林代表那支拙劣、平庸尼克斯队,但当时NBA只有八支球队,也就是说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每个赛季至少会在花园打五六场,这些比赛是三人组会特别去看,因为没有人比库西、海因索恩、拉塞尔和那俩琼斯组成队伍更会打球,他们五个人组成个持续运转大脑,种单意识,每个球员心里只有球队,没有自己,或者如丹叔叔看比赛时反复说那样,篮球就该这打,是啊,看他们能打得那好让人震惊,和他们比,尼克斯队显得既萎靡又狼狈,不过,虽然弗格森对整支球队赞赏有加,但有个球员让他印象尤其深刻,占据大部分注意力,那就是长身腱子肉比尔·拉塞尔,他直是凯尔特人行动核心,似乎把其他四个大脑都包在自己脑袋里,或者说,他仿佛能把自己所思所想发射到队友脑子里去,拉塞尔行动时有些怪异,看起来也不像个运动员,但作为个似乎能力有限、很少投篮或得分甚至运球球员,他却总能争抢到又个关键篮板球,总能传出又个难以置信反弹球,总能挡住又个投篮,正是因为他,凯尔特人队才赢场又场、季又比赛,每年都能夺冠或者争冠,但当弗格森问吉姆,拉塞尔是如何在很多方面差强人意情况下还能打得如此棒时,吉姆想会儿也只能摇摇头说,不知道,阿奇。可能他就是比其他人聪明,或者比其他人有眼力,总是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

瘦高个儿吉姆回应弗格森多年来祈祷,也就是盼望能有个哥哥,或者至少有个堂兄兼朋友,可以做他榜样,让他汲取力量,所以他们攀上亲戚之后弗格森很是欢喜,因为十六岁吉姆似乎没什顾虑就欣然接受这位小堂弟,把视他为志同道合伙伴,但弗格森不太是,只有个亲妹妹和两个堂姐堂姐吉姆,无疑也直像他那样渴望能有个兄弟。在吉姆高中毕业跑到麻省理工学院读书之前两年中,他成个对于时常迷茫、叛逆弗格森至关重要人物,虽然弗格森在滨河学院学习表现不错,但依然还有态度问题(顶撞老师,容易被比利·内森逊这类恶棍挑衅惹怒),而吉姆则是个充满求知欲上进少年,宅心仁厚,热爱数学和科学,喜欢聊无理数、黑洞、人工智能和毕达哥拉斯悖论,而且他从不生气,不会对任何人恶语相向或者吹胡子瞪眼,他榜样力量显然在定程度上压住弗格森过分行为,此外,吉姆还向弗格森透露女性生理内幕和如何处理满脑子都是性这个越来越顽固毛病(冷水澡、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