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放冰块儿、绕圈跑个三英里),但最棒还是篮球场上有吉姆和他在
起,这个高中三年级时五英尺十
英寸、高中四年级时六英尺
英寸
吉姆,每周六早上会和弗格森在他们两家
中间点碰头,然后
起走去滨河公园,找
块空场地练习三个小时,只要天气诸神肯赏脸,每周六七点整不见不散,毛毛雨也可以,但滂沱大雨不行,小雪可以,但冻雨或者大雪不行,温度降到零下(冻手)或者升到三十五度以上(中暑)也不行,换句话说,在吉姆收拾行李去上大学之前,大多数
星期六他们都可以在外面玩儿。对于年轻
弗格森先生来说,周末跟着母亲外出拍照
时光
去不复返
,从现在开始他
挚爱成
篮球,十二岁时他发现篮球不再显得又大又重,而是可以任他掌控,而到十二岁半时,这项运动成为
他
激情所在,仅次于看电影和跟女孩子接吻,而吉姆恰在这时出现在
他
生活里,还愿意每周拿出三个小时来教他打球,这是多
神奇
逆转啊,正确
时间碰上
正确
人——这种事发生
概率有多少?——而且吉姆是个勤勉刻苦
好球员,如果他选择参加选拔赛,水平足够进高中校队,所以在基本功方面他是个很好
老师,
步
步带着弗格森经过各种基本训练,比如如何正确地单手上篮,防守时双脚该怎
跑动,抢篮板时该怎
挡人,反弹传球有什
要领,怎
罚球,怎
擦板投篮,跳投时该如何在最高点把球推出,有太多东西要学
,左手运球,掩护配合,防守时要把胳膊举起来,还有每次训练末尾
O-U-T和H-O-R-S-E投篮游戏,而随着弗格森从五英尺四英寸蹿到五英尺六英寸、五英尺七英寸,这类游戏在第二年最终变成
单挑,虽然弗格森总是会输给比他更高更有经验
吉姆,但在十四岁生日过后,他也渐渐招架得住
,有时候甚至相当可以,能
口气完成五六个跳投,让球飞进滨河公园里那种在全城每个公园都能找到
无网篮圈,由于他们遵照
是纽约那种赢者到底
规则,所以每当弗格森连续投篮成功,都会差那
点点就不会输
。正如吉姆在他们打完最后几场球时说
那样:再坚持
年,阿奇,再长个两三英寸,你就能把
打得满场找牙
。他说这些话
时候,语气中满是老师把学生教得很好那种自豪
满足感。再之后便是波士顿和再见,而弗格森
心上又多
道新伤。
在他母亲嫁给吉尔之后年半之内,弗格森搜集到
足够
信息,给施奈德曼
家人下
些终极
判词。在他脑海
分类账中,左栏里有三个半白痴:不足挂齿
丑恶之人(两个)、精神错乱
家之长(
个)、心地不坏但变化无常且神经过敏
婶婶丽兹(半个)。右栏里是其他四人
名字:可敬可爱
吉尔、亲切友好
丹、热情奔放
吉姆和愈加迷人
艾米。总之,他数出
三个半负
和四个正
,从数学上来讲,证明
值得庆幸
要比值得抱怨
多,毕竟,阿德勒家基本上没几个活
,而弗格森家
人又都不在身边(大伯卢在监狱,大伯母米莉在佛罗里达
什
地方,二伯阿诺德和二伯母琼在洛杉矶,堂姐弗兰茜在圣巴巴拉——已经结婚且是两个孩子
妈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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