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东西,说着再见,鞋子,让弗兰克也追随它兄弟,坠入下面火焰中,就这样,在新天黎明还未划破曼哈顿岛夜空之前,这两只脚底伴侣便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团泛着红光余烬。
弗格森现在上九年级,般说来这是高中年级,不过具体在他这儿是初中最后年,在第学期课程中有门是打字,事实证明,这门选修课比他那年所修任何科目都更有价值。因为他尤其渴望掌握这项新技能,便去找他父亲要钱买打字机,并最终设法说服利润先知掏钱,理由是他总归会需要台,而以后价格永远不会比现在更低,就这样,弗格森给自己买件新玩具,台货真价实、设计优雅史密斯——歌罗娜便携打字机,这台机器立即成他最珍视财产。他渐渐爱上这台写字机器,喜欢把手指压在凹面圆形按键上,看着字母从它们钢棍上飞出,撞到纸页上,字母向右跑,滑动架向左移,然后是叮声铃响,接着是齿轮运转着让他折到下行声音,黑字追着黑字直来到页脚。这是属于成年人工具,严肃工具,弗格森欣然接受这个工具带来责任感,人生现在已经严肃起来,阿提·弗德曼几乎与他如影随形,他知道是时候长大。
11月初完成《脚底伴侣》手写初稿时,弗格森已经在打字方面取得足够进步,便用史密斯——歌罗娜誊第二稿。接着,他又在这稿基础上修改些东西,以双倍行距重新把故事打遍,最后终稿达到五十二页。他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竟然写这多,竟然可以就着双傻鞋写出万五千多字,但灵感来之后,件事赶着件事,他脑子里不断地涌出各种可写新情境,各种可以进步去探索、展开性格面向,所以到他写完时,这项工程已经耗去他两个月人生。当然,能写完这个故事,某种程度上他已经很满足,仅仅是创作出篇幅这长作品这个事实,就足以让任何个十四岁少年感到自豪无比,但当他读完第五遍稿子,又做些最后修改后,还是拿不准这个故事到底好不好。由于他父母根本没有评判这个故事能力,更别说人类历史上写过任何其他故事,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唐姨夫这个秋季学期又在伦敦(学校给米尔德里德半年公休假)——也就是说,诺亚这段时间都住在他母亲那儿,要到1月时才能联系上——而他也不敢把它分享给班上那个原本他最信任同学,只好不情愿地把故事交给英文老师鲍德温夫人,位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就直在教九年级,而且再有两年就要退休老太太。弗格森知道这是在冒险。因为鲍德温夫人最擅长是出词汇测验和拼写测试题目,她能精辟地解释给你该如何分解个句子,在讲解语法和措辞方面也很拿手,但是她文学品味仍然属于老古董派,钟情于那些陈旧过时文学瑰宝,这点从她对布莱恩特、惠蒂埃、朗费罗热情就可以明显看出来,她在给学生们上《十九世纪美国诗歌探奇》这门课时,课程表全被这些浮夸、枯燥过气诗人占领,虽然里面也有弗格森喜欢那位黑眉毛埃德加·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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