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死。们还会做很久很久堂姐弟,而且需要你这个朋友,所以求你别让恨你好吧。
弗格森试着坚强起来。虽然被艾米这劈头盖脸地训顿挺难受,但他明白自己确实让那种优柔寡断、顾影自怜冲动占据上风,除非他收敛下,否则定会变成格雷戈尔·萨姆萨,天早晨,从不安睡梦中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只巨大甲虫。他现在已经上九年级,高中第年,虽然他在滨河学院学习成绩直不错,但七八年级时,或许是源于无聊,或许是过于依靠那种不用倾尽全力也能过关斩将天资,他分数还是下滑些,但现在功课更繁重,如果不多投入些学习时间去掌握那些细微末节深奥知识,他根本不可能回答出诸如列举不规则法语动词简单过去式或者布拉格掷出窗外事件和沃木斯议会(虫子饮食[1]!)时间这类问题。弗格森下定决心,要把成绩提高到他可以想象最高水平——英语、法语和历史不低于A,生物和数学不低于B+——这是个相当严格,但也还算现实行动计划,因为要想在后两门功课上力争优秀,肯定要投入额外学习时间,但那样话篮球就会被挤得没戏,而感恩节假期之后球队选拔就要开始,他已经决心要入选新生队。他确实选上(首发前锋),学业也达到预期,只是和他预测并不完全样,原本期待得A法语最终得个令人失望B+,但生物B+却神奇地变成A。不过无所谓。反正弗格森登上第学期光荣榜,如果艾米也在滨河学院念书话,肯定会知道他干得有多棒。但她不在,而她这位愤怒、沮丧堂弟太骄傲,没有告诉她自己已经坚强起来,因此她根本不知道是她让他感到无地自容,要努力证明她看错自己。
话虽如此,不言自明是他仍然想跟艾米在起,为赢回她愿意做任何事,但就算他最终能让她回心转意,也需要花时间才行,或许还要花很久,在不再拥有她和或许能再次拥有她那段时间里,他料想到,扭转乾坤最佳策略应该是给自己再找个女朋友。这倒不是为表明他对她已经失去兴趣,把他们分手抛在脑后(这是关键),而是这样可以转移他注意力,不用时时刻刻都在想她,而他越少去想她,就越不会郁郁寡欢,他越不郁郁寡欢,对她而言就更有吸引力。有个新女友会让他变得开心些,而有这种新得开心壮胆,他在家庭聚会上肯定会对艾米更友善,更风度翩翩,更能控制他情绪,而且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和她聊聊时事。这是她对他主要不满之——他对政治淡漠,不关心国内和国际事务那个大世界中正在发生什——为弥补这个缺陷,弗格森决计从现在开始更加密切地关注新闻。每天早上,有两份报纸送到家门口,《纽约时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不过吉尔和他母亲般只读《时报》,基本上不看《先驱论坛报》,虽说《论坛报》是吉尔东家,但他们家人却喜欢开玩笑说,《先驱论坛报》太支持共和党,随便哪个住在上西区人都不把它当回事。即便如此,吉尔评论和文章还是几乎隔天就会出现在这份位于派克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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