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人生第阶段最后年,再次孑然身之后,他重新专注、细致地审视起这个曾经熟悉世界,因为即便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过去十四年里早已熟识那些人和地方时,也会感到它们已经在他眼前渐渐消失,散去,就像拍立得照片显影过程反过来样,建筑轮廓越来越虚化,朋友面容越来越模糊,明亮色彩点点褪去,最终只剩下张什都没有正方形相纸。脱离人群年多后,他再次回到同学中间,不再趁周末溜到纽约,不再是个带着秘密生活人,他像个只有根大拇指影子样,把自己重新嵌进那些他从三岁、四岁、五岁就认识,现在已经长到十七八岁同学中间,他们已经开始点点地从他眼前消失,他在看他们时候,目光中多种接近温柔东西,这些乏味城郊人,在艾米跟着他上楼那个劳工节下午之后曾被他突然抛弃,但现在他们又成他唯伙伴,他对待他们时,尽量保持着宽容与谦恭,就连面对其中最荒唐无知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现在不再给人下评断,已经放弃那种在他人身上吹毛求疵冲动,因为他现在认识到自己和他们样脆弱、有缺陷,如果他想长成心目中期望自己成为那种人,就得学会把嘴闭上,睁开眼,不再轻视任何人。
现在没艾米,而且从目前来看,在段可能漫长到令人无法忍受时间内都不会再有艾米,但弗格森厢情愿地坚信,他们两人注定会在未来某个时间走到起,因此,当寄送大学申请时刻到来时,他切计划全都是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为他笃信那个未来而制定。这是高中最后年里怪事之,你大多数时候想都是下年事,意识到虽然身体还在此处,但心已经跑,仿佛你同时生活在两个地方,死气沉沉现在和不可预知未来,你整个人似乎被简化为组数字,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然后你要去找你最喜欢老师,请他们写推荐信,还要创作篇荒谬可笑、不切实际个人陈述,盼着它能给组连姓甚名谁都不清楚陌生人留下点印象,让他们解到你有多配得上去他们大学就读,再然后,西装革履地跑到那所学校,接受某个人面访,而这个人报告将对他们是否录取你产生很大影响,就这样,突然之间,弗格森又担心起他手,几个月以来他第次对自己那几根缺失手指感到丝焦虑,在那个即将决定他未来前程人面前坐下后,开始怀疑那个人是把他看作个残疾人,还是仅仅是个在事故中遭遇意外人,接着,在他回答那个人问题时,他想起和艾米最后次聊起他手时情景,那时还是夏天,不知为什他低头看下自己手,说他觉得这手很恶心,结果下子把艾米惹毛,她冲着他大吼说,如果以后再提他手,那她就拿把切肉刀,把她自己左拇指剁下来送给他做礼物,她愤怒程度堪比雷霆,他只好答应永不再提及此事。于是,他边继续和面试人聊,边意识到自己不但绝不能再谈起这件事,也绝对不能再去想它,就这样,他逼着自己,点点把这件事从脑子里赶出去,开始安下心和面前这位哥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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