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很高兴待在纽约,很高兴和艾米起待在艾米纽约,终于成二十世纪之都全职居民,不过,尽管他已经熟悉哥伦比亚周边环境,或者说在定程度上有所熟悉,但生活在这里之后他才终于看到晨边高地真实模样:片伤痕累累、正在崩溃贫穷与绝望之地,栋接栋破旧不堪建筑,其中大部分公寓在住人同时,还住着小老鼠、大老鼠和蟑螂。肮脏街道上通常遍地是无人清理垃圾,走在街上行人有多半都疯,或者快要疯,或者正从精神崩溃中恢复过来。整个街区也是纽约那些灵魂
时甚至超过千页,虽然经常读得磕磕绊绊,但至少浏览以前那些读不下去书和诗(《米德尔马契》《上帝之城》,和佩吉、克洛岱尔、佩斯那些枯燥无味浮夸之作),有时候甚至超标完成任务(比如虽然要求读选段加起来只占半本书,但他却啃完整部《堂吉诃德》,谁不想读完这部所有伟大作品中最精彩最强大作品呢?)。秋季学期开始两个星期后,他父母开车从纽瓦克过来,带他和艾米去绿树餐厅吃晚饭,那是阿姆斯特丹大道上家实惠匈牙利餐厅,弗格森越来越喜欢这里,后来干脆给它起名叫好吃城,当他聊起他有多喜欢正在上那些课,以及他现在人生要务就是读书和写他读过那些书(!)有多令他难以置信时,他母亲讲他出生之前几个月里她自己经历那场大冒险,每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只能看书,米尔德里德推荐所有好书,几十本斯坦利为她从图书馆借来作品,至今还会让她想起来,这多年过去,其中很多书依然历历在目。在弗格森记忆里,他母亲似乎除几本惊悚小说和些有关艺术、摄影书以外没读过任何作品,这幅画面让他很感动,他年轻、待产母亲整日躺在纽瓦克第间公寓里,把书支在她越来越大肚子上,而肚子里面不是别人,正是尚未出生他自己,是啊,他母亲说,回想着那些往昔日子,脸上挂着温暖笑容,怀着你时候读那多书,你怎可能不爱书呢?
弗格森大笑起来。
别笑,阿奇,他父亲说,这就是生物学家所谓潜移默化。
或者灵魂转世,艾米说。
弗格森母亲看上去头雾水。精神错乱[2]?她说。们到底在说什?
就是灵魂轮回,弗格森解释道。
那倒是,他母亲说,直都这跟你说。灵魂在你灵魂里,阿奇,而且永远都会在,就算肉体没之后也还会在。
可别这想,弗格森说。已经和楼上兄弟们约好,他们答应,你会永远活着。
好课程,好教师,好同学,但哥伦比亚体验也不全都让人愉快,这里让弗格森最不喜欢,是常春藤盟校那种顽固自负,是它因循守旧规章和僵化严格制度,以及对学生幸福毫无兴趣。所有权力都掌握在校方管理层手里,没有正当程序或者毫无偏袒之心调查委员会来监督惩戒事务,他们随时都可以把你开除,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倒不是说弗格森打算惹麻烦,而是时间后来证明别人会,当大批学生在1968年春天决定闹事后,全校下子就失控。
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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