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之人聚集点,弗格森每天都会经过十几个男男女女,正在全神贯注地和些看不见或者不存在人聊些什深奥费解东西。那个独臂流浪汉,提着鼓鼓囊囊购物袋,弓着佝偻身躯低头盯着人行道,用微弱、粗重声音悄声咒骂着什。那个胡子拉碴侏儒,蹲在阿姆斯特丹大道旁边小巷里各个门口,拿着块放大镜残片看《犹太前进日报》。那个穿着睡衣游来荡去胖女人。百老汇大街中央安全岛上那些醉鬼、老人和疯子,挤在地铁格栅上方长椅上肩并肩坐着,各自默默地盯着远方。肮脏纽约。电线与死亡纽约。还有那个被大家唤作“呀木基哥”老头,这个疯子每天站在坚果满满门前角落里,翻来覆去地念着吆喂、呀木噗基,就像个慷慨陈词老派演说家,被冠以呀木基或艾米什博士头衔,自称是拿破仑儿子,自称是弥赛亚,个忠诚美国爱国者,去哪儿都带着他美国国旗,天冷时候会把国旗当成大披巾披在肩上。还有脑袋秃得像颗子弹大小孩波比,整日就是给百老汇和113街上拉尔夫打字机商店老板跑腿儿,伸着胳膊假装自己是架飞机,在人行道上飞速奔跑,边在人流中左躲右闪,边嘴里发出B-52战斗机引擎在全速飞行时制造出巨大声响。还有没毛萨姆·斯坦伯格,永远都在萨姆·S.,每天早晨要换两次地铁,从布朗克斯来百老汇或者去汉密尔顿楼前卖糖果,但也是为卖他那些块钱张画,用记号笔在洗衣店用来撑平衬衫硬纸板上粗制滥造小作品,冲着任何个会听他说话人大喊,喂,先生,有新画,美丽新画,世界上最美丽画。以及和谐酒店这个大谜团,座服务穷困潦倒之人破落酒店,矗立在百老汇和110街街角,是周围街区最高楼,砖墙上用四分之英里外都看得清楚大字写着酒店口号,而且绝对可以算作世界上最让人哭笑不得矛盾修辞:和谐酒店——在这里,入住是种乐趣。
上西区北边是个崩坏世界,习惯段之间后,他才让自己心肠硬起来,逐渐对他这块新地盘上肮脏与苦难变得麻木,不过高地上并不是切都那惨淡,年轻人也会在大街上出没,巴纳德学院和茱莉亚音乐学院漂亮女生时常出现在风景中,像幻象或者梦中精灵样从他身旁飘然而过,在114和116大街之间百老汇还有书店可以闲逛,而拐过角,在115街台阶下面,甚至还有家专门卖外文书地下室书店,弗格森会在里面法国诗歌区翻上半个小时,往南走二十和二十五个街区,可以到塔利亚和纽约客,这两家剧院会放映最好新老电影,他可以去家叫大学小店便宜饭馆,边听自动点唱机上播放伊迪丝·琵雅芙,边吃着便宜早餐把自己喂饱,顺便再和那位又肥又邋遢、头发漂成金色、老叫他宝贝儿女服务员聊聊天,想休息十分钟喝杯咖啡,可以去坚果满满,想填饱肚子吃个汉堡,可以去校长汉堡店(受过大学教育汉堡),想吃古巴炖牛肉喝意式浓咖啡,可以去专长古巴菜和中国菜伊黛尔,就在108和109街之间百老汇上,想吃匈牙利红烩牛肉和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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