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明白他们生活在个荒谬世界,生活在个刺杀自己总统、立法损害人民利益、派年轻人去毫无意义战争中送死国家,也就是说,对于当下现实他们比前辈更加敏感。个小小例子,个无足轻重但却直接相关例子:迎新周便帽大战。弗格森本能地拒绝戴他帽子,但《哥伦比亚评论》和《观察报》男生们也样,很多人也样,在正式开学之前几天里,这届六百九十三名学生中有超过三分之人和那些橄榄球队导生们瞪过眼、撞过肩。没有人组织什。每个反对便帽男生都是自发行动,因为他们想到要像个阿呆和阿瓜旅应召士兵样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就觉得恶心透顶,接着,反抗开始蔓延,最终演变为场事实上群众运动,场全面抵制,场传统与常识较量,结果?校方宣布,以后将不再向入学新生发放便帽。场小规模胜利,是,但或许昭示着未来可能。今天是便帽——谁知道明天会是什?
到感恩节那周周末时,弗格森已经攒六七首在他看来多少已经能定稿翻译作品,当它们通过至关重要艾米考验后,他把它们最终收拢在起,装进马尼拉纸信封,交给《评论》。和他预计反馈不同,编辑们并不反对在杂志上刊登译作——只要不太长就行,其中个说——就这样,弗格森英译版《世界尽头》,也就是德斯诺那首讲逃兵和哨兵诗,获准发表,登在春季刊上。就算他不再是完全意义上诗人,但他仍然可以通过翻译那些比他自己所写优秀百倍诗,来参与诗歌创作行为,那些在《评论》上发表原创作品年轻诗人,尽管他们志向比他更远大,尽管他们坐下来写诗时要冒很大风险,而弗格森坐下来翻译时几乎没什险可冒,但他们认可他给这个团体带来价值,他可以评判些作品比别作品好在哪里,为他们诗歌讨论带来更广阔、包容视角,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将他接纳为核心团体员,这其实挺公平,无可厚非,弗格森心想,因为说到底他并不真正是他们中间分子,不过,光就在西区酒吧喝酒聊天来说,他们都是好朋友,弗格森很喜欢和他们交谈,尤其是戴维·季默,在他印象里季默是那群人中最才华横溢和少年老成个,以及季默非作家哥们儿,来自芝加哥马科·弗格,个性格古怪、头发蓬乱男生,整天穿着爱尔兰粗花呢套装走来走去,但是他在文学方面学识极其渊博,甚至能用拉丁语讲笑话,把你逗乐,即使你并不懂拉丁语。
弗格森向这些记者和诗人渐渐靠拢,因为他发现他们是最有生气伙人,已经开始明白自己是谁以及在这世界中位置,但六九届多是那些对自身和其他还无所知学生,努力挣扎十几岁男孩,在学校里积累好成绩,能在标准化考试中拿到离谱高分,但仍然是儿童思维,群毫无经验青葱少年、撸管处男,出生于地方小城,在城郊千篇律房子里长大,来到纽约只在学校和宿舍活动,因为纽约太大、太乱、太快,让人畏惧和困惑。弗格森室友就是这种少不经事之人,个来自俄亥俄州代顿市家伙,人很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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