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好吃城,后面这家他和艾米经常去吃晚饭,以至于胖胖夫妻老板后来开始给他们提供免费点心,不过在这个崩坏地方,最核心躲藏之处,是西区烧烤酒吧,坐落在113和114大街之间百老汇上,里面有打磨光滑橡木做成椭圆形大吧台,沿北墙和东墙有可供四人或六人就座隔间,后屋里则有可移动大椅和大桌。前年艾米已经带他来过西区,但现在弗格森自己成这里常住居民,这个灯光黯淡老酒吧很快就成他主要出入场所,白天是自习室,晚上是会客室,成他第二个家。
但让他感兴趣并不是啤酒或者波旁酒,而是聊天,有机会与他在《观察报》和《哥伦比亚评论》结交朋友聊天,和艾米那些对政治感兴趣朋友以及各种西区常客聊天,酒水只不过是液体道具,慢慢地啜饮,好继续坐在隔间里,因为这是弗格森有生以来第次周围有群他想与之聊天人,不仅仅只有艾米,过去两年里她是他唯能说话人,他生命里唯个值得说话人,但现在这样人有好几个,有很多,在西区参与那些对话,对他来说和在汉密尔顿楼上课时听到任何话样珍贵。
《观察报》男生们是群严肃、勤勉人,在服装和发型方面虽然更像是书呆子而非怂货,但却是有着怂货心书呆子,弗格森六九届同班新人们早已是敬业报人,虽然才高中毕业,却好像已经在报社待许多年,埋头苦干,工作尽心尽力。《观察报》里那些资历更老人,更喜欢光顾几个街区外另家酒吧,也在百老汇大街上,叫金栏酒吧,兄弟会兄弟们和运动员也喜欢那里,但弗格森伙伴们却更喜欢西区酒吧那种昏暗破旧、不太喧闹氛围,时不时和他起喝点东西,坐在靠墙隔间里聊天有三个人,冷静、细心罗伯特·弗里德曼——个来自长岛孩子,负责报道学术事务,他才十八岁,这简直不合理,因为他写出来东西就跟《纽约时报》或者《先驱论坛报》任何记者样老练、专业——以及来自芝加哥、语速飞快格雷格·茅豪斯(体育报道)和来自旧金山、不屈不挠、爱追根问底、挖苦讽刺艾伦·布兰奇(社区事务报道),他们致认为,哥伦比亚大学些与战争有关政策十分糟糕(比如允许军方征兵人员进入校园,未能和美国海军后备军官训练队项目划清界限),而且为推动学校在附近街区扩建,校方竟然采用无良房东手段,将贫穷租户从那些归学校所有公寓楼中赶出去,但报纸管理层在对待这些问题时,却太过保守怯懦,所以等到大二春天,轮到他们来管理《观察报》时,他们要推选弗里德曼担任总编辑,迅速着手改变切。这场最终政变计划,更加印证弗格森早已对那年新生形成看法。他们和高年级那些学生不样——更激进、更没有耐心、更愿意站起来反抗愚蠢、自满和不公。出生于二战后1947年,跟那些在战时出生孩子虽然只相差两三岁,但却没有什共同之处,条代沟在如此短时间内便形成,那些高年级学生仍然相信他们在五十年代学到那些经验教训,相比之下,弗格森和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