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吧,觉得没到那种程度。但算好看。张让你想看下去脸。
那他……他内心深处倾向呢?
这个还真说不准。通常是能马上感觉出来,但这个阿尔贝有点儿难琢磨。猜应该是喜欢男人,但他是那种自己很有男人味,但不太愿意到处广播自己喜欢男人男人。
男子气概酷儿。
可能吧。他有几次提到很喜欢詹
吹爵士小号,据他儿子说,辈子都是个嗜酒如命、顽固不化混蛋。
那他母亲呢?
教五年级老师。和母亲样。
你们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而且不得不说句,杜弗伦先生仪表堂堂,外形与众不同。
做那些事,弗格森就心烦意乱,坚信那都是他自己错,都怪他,毕竟弗莱明并未强迫他做任何他不愿意事,他怎能让弗莱明对发生切负责?这不是弗莱明,而是他自己耻辱,正是因为想起自己贪欲和堕落,他才撕碎弗莱明信,拒绝回他电话,但就算他现在对弗莱明没有怨恨,又有什理由要再见他呢?
第二天早上在厨房吃早饭时,薇薇安跟他说起在派对上遇到个人——派对举办地点是里德楼花园,这是哥伦比亚大学在巴黎学术基地——个二十五六岁年轻人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她说,感觉弗格森会和她样喜欢这个人。位来自蒙特利尔加拿大人,名字叫阿尔贝·杜弗伦,母亲是魁北克白人,父亲是美国新奥尔良黑人,他毕业于华盛顿霍华德大学,上学时曾在校篮球队打球(薇薇安认为弗格森对此会感兴趣,说中),父亲去世后他搬到巴黎,正在写他第本小说(另件薇薇安认为会引起弗格森注意事情,也说中),现在她已经抓住他注意力,弗格森便叫她再多讲讲。
比如?
比如,他是个什样人?
严肃。聪明。有主见——或者说有思想。遗憾地说,不算很有幽默感,但是有活力,也很迷人。就是那种满腔热忱年轻人,渴望颠覆世界,重新改造它。
怎讲?
个子很高。大概六英尺或者六英尺二样子。精瘦,有肌肉,当然,猜是这样,他当时穿着衣服,所以也说不太准。但他看起来是个身材保持得不错前运动员。他说他有空还会去打篮球。
那挺好。但还是没明白这算什与众不同。
是他脸吧,觉得,有些惹人注目特质。他父亲不仅是黑人,他跟说,还有乔克托人血统,把这些和他母亲白人基因混合在起,他看上去是个浅色皮肤黑人,带着点亚洲人或者欧亚混血儿容貌特征。肤色很不同寻常,发现,泛着种铜光泽,既不深也不浅,就是金发姑娘那种刚刚好,你懂意思吧,肤色简直太好看,和他说话时候,止不住想摸摸他脸。
英俊吗?
和不样,这点。
你不想改造世界,阿奇,你想理解这个世界,进而找到种方式活在其中。
你为什觉得会和这个人合得来?
都是写作者,都爱打篮球,都是北美人,都是独生子,都是没有父亲孩子,虽然他父亲几年前才去世,但在阿尔贝六岁时他就抛妻弃子,回新奥尔良生活。
他父亲是做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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