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之后还没聊完,他酒店就在拐角香榭丽舍大街上,可以到那儿继续聊。无论接受还是拒绝,弗格森可以通过乔治五世酒店前台给他留言。祝好,云云。
根据薇薇安从她朋友诺玛·斯泰尔丝那儿打听来消息——诺玛也是从她同事杰弗里·伯纳姆那儿道听途说解到——弗格森对奥布雷·赫尔解仅限于这几项事实:三十岁,已婚,妻子叫菲奥娜,有两个小孩(分别是四岁和岁),毕业于牛津贝利奥尔学院(在那儿结识伯纳姆),位富有巧克力和饼干制造商儿子,只半黑绵羊[3](灰绵羊?),热衷于混迹艺术圈,对文学作品有很好嗅觉,是个严肃出版人,但也是个公认派对狂人,而且有点儿古怪。
这幅模糊肖像让弗格森想象赫尔是美国电影里经常出现那种浮华英国绅士,狡猾、傲慢家伙,脸色红润,喜欢说些看似幽默但实则相反嘲讽之语。或许弗格森看太多电影,或许他对未知事物本能恐惧让他在任何新情况下都爱往最坏处想,但事实是,奥布雷·赫尔非但没有张红脸或者爱挖苦人性格,还是弗格森在人生旅途上遇到过最柔情、最可爱人之。
小个子,迷你男,只有五英尺三英寸,身上每处都按比例缩小:小头,小脸,小手,小嘴,小手臂和腿。明亮蓝眼睛。个生活在常年不见阳光、雨水淋漓国家人才有乳白肤色,头鬈曲头发,颜色介于红和黄之间,弗格森曾听人管这叫姜黄色。19号下午,他们握手,在福凯特餐厅落座准备吃午饭,弗格森时语塞,只能强迫自己试着聊天,傻乎乎地对赫尔说他是自己认识第个叫奥布雷人。赫尔笑,问弗格森是否知道这个名字含义。不知道,弗格森说,他不解。小精灵统治者,赫尔说,这个回答太滑稽也太出乎意料,弗格森必须拼命把肺里涌上来笑声压回去,他笑很可能被错会为某种侮辱笑,他意识到,所以为什要冒这个险,在第次见面头两分钟就冒犯个签下他书人?但话说回来——这个小个子作为小精灵统治者,太合适太贴切。就好像众神在他出生前晚走进奥布雷家,指示他父母给他们孩子起名字,现在弗格森满脑子都是小精灵和诸神形象,他坐在那里看着他出版人那张英俊小脸时,不禁好奇自己是否就坐在神话般存在面前。
那天以前,弗格森对出版社日常运作或者图书宣传无所知。除设计和印刷之外,他直以为出版社最重要工作是找尽可能多报纸和杂志来写书评。如果评价好,书就会受欢迎。如果评价不好,书就砸。现在奥布雷却告诉他,书评只是整个过程中个因素,而当精灵统治者详细阐述些其他因素时,弗格森越来感兴趣,越来越惊讶于书出版之后会给他带来什样变化。伦敦肯定得去趟。接受日报和周刊采访,英国广播公司记者采访,甚至有可能在电视直播里露面。在某家小剧院举办晚间活动中,弗格森可以向观众朗读书里段落,然后坐下来和某个聊得来记者或者同行作家讨论这本书。还有——仍在酝酿之中,但如果能成话,这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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