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这对情侣从波士顿过来,搬进他们在晨边高地租暑假房。当天晚上他们约弗格森在西区酒吧喝杯,但弗格森和路德·邦德握过第次手之后,他在脑子里为路德画那幅漫画形象便崩裂成千块文不值碎片。是,路德·邦德是黑人,是,他握手很有力量,看就是个身强体壮人,是,他眼神中有种固执决绝,但当这双眼睛看着弗格森眼睛时,弗格森意识到它们不是在看某个敌人,而是在看位潜在朋友,在看某个他十分期望自己会喜欢人,可路德要不是那种好战成性、充满仇恨恐怖分子,那艾米到底怎,为什不把自己交新男友告诉她父亲?
将来他得私下找她聊聊这件事,尽自己所能给她脑筋开开窍,但这会儿他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邦德先生身上,好弄清楚他到底是哪路人。身材不算高大,这点很清楚,大概五英尺九英寸,和艾米差不多高,如果发型能在定程度上表明某人政治信仰,那比起“黑色很美”运动那群人留大爆炸头,路德中等爆炸头表明他是左派,但不是极左,至于他脸,好吧,非常英俊,弗格森心想,太好看,甚至可以说是漂亮,如果这个形容词也能用在男人身上话,弗格森端详着那张脸,明白艾米为什会被路德吸引,为什聊六个星期,做六个星期爱之后,仍然会被他吸引,但暂时抛开这些肤浅东西,多高多矮、头发长度、帅气程度这些外部细节,弗格森在路德身上发现更重要点,是他敏锐幽默感——弗格森很看重别人身上这点,因为他自己太缺乏语言风趣,这也是他会被诺亚·马克斯、霍华德·斯莫尔和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这类人吸引原因,他们都能把他侃到晕头转向——路德告诉弗格森,他在布兰迪斯室友也是大新生,叫提姆西·索耶,简称提姆·索耶后,弗格森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问路德,提姆和汤姆长得像不像,路德说不像,倒是长得很像默克·土汪另本书角色西克·方[1]。
这很有趣。默克·土汪和西克·方真很有趣,就像霍华德在他灵感爆发时会脱口而出那种二合幽默,而艾米也笑起来就让它变得更好笑,无疑更好笑,因为她笑声音量表明她也猝不及防,证明她以前从没听过路德讲这些,而这进步证明路德并不是在上个月或去年就想出这个马克·吐温和哈克·芬置换版本,也没有到处和他朋友们宣扬,不,他是在西区酒吧这个地方,当场创造出来,弗格森很欣赏这样头脑,敏捷,聪明,能想出这样对有趣双关语,或者用他很想大声说出来但并没有说话来讲就是,如此辛辣双关[2],于是他和他高声大笑继姐起笑着,问邦德先生能否再请他喝杯啤酒。
弗格森已经知道些路德背景,以及他从纽瓦克中区走向新英格兰布兰迪斯大学所经历不寻常之路,都是艾米在电话上跟他讲,比如路德曾在纽瓦克学院读过七年书,这是当地所顶尖私立学校,但给他出钱人不是他开出租车父亲或者当女佣母亲,而是他母亲雇主希德和埃德娜·瓦克斯曼,对来自南奥兰治有钱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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