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诗人十四个 >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老了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老了(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这个女孩看到呢?们现代人在十八九岁时就已经读过很多书、走过很大世界、见过很多有趣人。们这个时代价值观是觉得生命有很多可能性,每种都很好。但这个女孩,在她所处时代里,脚步是不允许越出闺房,所以她对外在世界向往和对于人生所有想象必须寄托在某个客体上。就这样,当她恰巧遇到个极其美好男子时,所有注意力和生命热情就完完全全被吸引

古典文学中常常会写到个女子看个男子眼,然后就要同他生死与共,这是现代人不可理解。现代眼光认为这是种病态。如果懂得些心理学知识,甚至会用“人格不独立”“分化不完全”等解释。可是放在古典文学发生那个时代及语境中,这很可能并不病态。在中国古代,除非是很极端情况,才会有所例外,般来说,女性因为与外在世界隔离,没有机会直接实现自己在智识、才华、志节方面追求,但文化实际上又鼓励女性发展这些领域鉴赏力,这样来,在“渴望”和“能做”之间就形成个巨大落差。为弥补这个落差,女子只能把自己对才华、品行等要求都投注到个男子身上,以这种方式间接实现自己理想。在这样语境中,个男子之所谓“美”也就不仅仅包括外表英俊,更包括才识、德行等所有方面。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女性“慕色”有时是个严肃且充满理想主义主题,比如《牡丹亭慕色还魂记》。这个主题之所以被严肃地书写,是因为这种情感与君子追求人格美善情感十分相似,就像屈原所说那样:“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174]讲到“慕色”,们就要回来讲这首词小序,也就是朱彝尊为什会写这首词。序是这样说

吴江叶元礼,少日过流虹桥,有女子在楼上见而慕之,竟至病死。气方绝,适元礼复过其门,女之母以女临终之言告叶,叶入哭,女目始瞑。友人为作传,余记以词。

小序说,在吴江有个叫叶元礼书生,他没有想去发生段浪漫感情,只是在个美好春天恰巧经过流虹桥。

们人生常态是机缘不能具足,所以常常不满意,但对叶元礼来说,悲剧在于机缘具足而不自知。沈从文有段话很流行:“行过许多地方桥,看过许多次数云,喝过许多种类酒,却只爱过个正当最好年龄人。”[175]据说他就是靠这段话追到张兆和。叶元礼运气不错,在云最美时候,在恰好那座桥边,遇到正当最好年纪人。本该成就段难得佳缘,可是那个女孩从“羡之”到“断肠”到“病死”整个心理过程,都在“楼阴”中无法言说,不为叶元礼所见。当她气绝时,叶元礼又恰好经过,她妈妈跑出来跟他说:“女儿实在太爱你,但是她找不到你,就病死。”叶元礼非常难过,懊恼自己为什没有早点知道这件事。他跑进去对着尸体痛哭,女孩子睁着眼睛就闭上

白居易《井底引银瓶》中有“为君日恩,误妾百年身”[176],这个女孩更夸张,只是眼相见,“竟至病死”。她生就做件事——爱个路人,然后为他死去。们现在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蝴蝶的叫喊

薇诺拉
年轻警探褚画与他的同性恋人韩骁同为警队精英,俩人的关系正因韩骁与一个女人的婚事而岌岌可危。一起连环凶杀案恰于此时出现,这些包括大明星、医生、女大学生的死者都与一个名为康泊的富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褚画发现自己不但危机四伏,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免于被这个优雅与病态并存的男人所驯服……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