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模式是最前卫,就是子女自行决定,不征求父母意见。
在1926年时候,第种模式,也就是父母决定,不征求子女意见,这个是占很大比例。们看
这讲来讲下中国近代婚姻制度发展历程,然后讲讲结婚自由权问题,再说说20世纪中国三次离婚潮,还有变相买卖婚姻、年轻人被催婚逼婚这些现实问题。
前面们讲过,目前国这种现代夫妻制,是从1950年《婚姻法》才开始真正实行。在这之前可以叫作夫多妻妾制,在民间,如果原配夫人不生育,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纳妾。在漫长历史岁月中,男子纳妾是个相当普遍现象。
在古代,妻和妾地位是很不同,大家从各种史书也看过不少记载。比如说皇帝有个正宫娘娘,其他就是妃子。民间也是样,在些描写旧婚姻制度文学影视故事中都可以看到这种情节。比如在《大红灯笼高高挂》里,个男人娶四个老婆,老三还是个女学生。原配夫人地位是比较高,夫妻两个原生家庭是男女亲家,可是妾就没有这样地位,她在家里地位和妻子不样。当然有好多男人会比较宠幸年轻漂亮小妾,但并不表明她地位就比原配夫人高。
夫多妻妾制在1950年正式结束。《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第部法律。而《婚姻法》里面明确提出以男女平等为基本国策,反对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提倡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这都是1950年《婚姻法》中重要内容。这个婚姻法实施极大地提高中国妇女地位,改变她们命运。
经过几十年努力,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以后,大家也有这个印象,就是中国虽然在各方面——像人均GDP——还不能算个发达国家,但是们妇女地位排行是很靠前。看过套指标,国际上个妇女地位统计调查,其中包括女性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女性生育时死亡率、在校女大学生率等等,在这套指标比较中,们中国排到第二十八位,是相当靠前,这种状况应当说与1950年《婚姻法》有很大关系。
1950年《婚姻法》让男女平等成为基本国策。从古代传统婚姻到现代婚姻,在结婚择偶问题上、父母对子女婚姻控制权上,发生g,m性变化。
国第代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在1928年出版本书,叫作《中国之家庭问题》。这本书里列举父母对子女婚姻掌控权四种模式,调查各自比例。
第种模式就是由父母决定,不征求子女意见,这就是们所说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你跟谁结就跟谁结,根本不征求你意见,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父母完全不理会。这是第种模式。
第二种模式是以父母意见为主,征求子女意见。就是说,结婚这件事主要还是由父母来定,但是要征求下子女意愿。你要是不愿意,父母可以考虑改变,再给你另选个。
第三种模式是以子女意见为主,征求父母意见。也就是说,自己找对象,自己谈恋爱,自己决定,决定跟他结婚,问问父母同意不同意,这是第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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