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说法,有种是说在天主教里,传教士祈祷时候,会完全俯伏在地,传教士式这个名字就是这来。
还有另种说法,当年西方传教士跑到些部落传教时候,发现部落原住民是自由自在,性交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男上女下、女上男下、后进式等。只有传教士采取男上女下方式,所以就把这种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
第二种性行为方式是口交。提到口交,很多人都觉得太恐怖,绝对不允许,特别是女人认为绝对
为什用更开放这种说法呢?因为就观察来看,很多人性爱方式是比较单、固定,只能接受种方式或几种方式,般是男上位啊,传教士式啊,而对其他些也很不错性爱方式很排斥,有羞耻感,还有道德负罪感。
性爱方式是受环境影响和塑造。你去看原始部落,在不受教条束缚情况下,大家是很自由,男上女下、女上男下这些方式都很普遍。所以说你原本可能有更快乐体验,但仅仅因为观念陈旧,性享受就少很多。
怎才能和自己伴侣享受更开放性爱方式呢?最重要就是要破除观念禁忌,也可以说是种心理障碍,就是觉得“这个不可以,那个不可以”。
人应该有这样观念:性是自己权利,在不妨害他人前提之下,当然可以尽情享受自己权利。切都是可以接受。切形式、切姿势、切玩法都可以接受。当然,并不是说性可以完全自由,完全不受限制。
关于与伴侣享受更开放性爱方式限制,提出三个原则,凡是符合这三个原则,就可以不受限制自由享受。
第个原则就是自愿,你绝对不能去强迫个人和你发生性关系,人家不乐意,你去强*、猥亵、性骚扰,这些是完全不允许。所以最重要原则就是自愿,双方自愿,不能有方是勉强和被迫。
第二个原则是限制在成年人之间。这里说成年不是指年满十八周岁那个成年,而是指达到发生性关系法定自愿年龄线。对于发生性关系自愿年龄线,各国有不样规定,国是十四岁。如果你碰十四岁以下儿童,即使该儿童是自愿,法律也认为不可以,会被判定为性侵幼童,因为法律认为十四岁以下人还不具备决定自己性行为能力和意识,也就是说,这样儿童还不明白自己在做什,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碰他们。
第三个原则是限制性活动在隐私场所进行。不能在大街上、公园里随便乱来,这是不可以。记得特别有意思个真事,有个朋友,他去留学,以为美国不是很自由吗,他就跟老婆跑到公园去做爱,结果马上就被警察抓。警察告诉他不可以这样做,因为你这样做有可能打扰到别人,即便你不怕别人看到,可别人不愿意看,这就不行。
讲完享受更开放性方式三个限制原则之后,会列举性行为四种方式,这里边可能有你不太熟悉方式,但可以解下。
第种是主流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就是男上女下。有人终身就使用这个形式,而且认为其他形式全都不可接受,全都是错。男上女下为什叫传教士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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