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15,比弗利山(BeverlyHills)冷水峡谷街(ColdwaterCanyonDrive)1238号门铃响。这座带门禁意大利式平层别墅被棕榈树环绕,属于理查德·富兹和洛兰·富兹。为住得离孩子们更近些,这对夫妻两年前购买它。两个孩子从乔治城大学毕业后,都从华盛顿搬到洛杉矶。
理查德·富兹打开大门,名传票送达员要递给他沓法律文件。
“来这里,是为送达项关于富兹科技诉讼。”此人说。
富兹告诉他,他不能接受这送达,因为这个公司尽管以他名字命名,但已不属于他所有。十多年前他就已经卖掉公司。他解释说,它现在属于加拿大制药企业威朗药业(ValeantPharmaceuticals)。送达员打个电话,重复遍富兹告诉他话。电话那边传来回应,是有人在咆哮,说他就是在正确地址,只要送达文件就可以。但富兹仍然拒绝接受。送达员失去耐心,把文件扔在他脚边,然后走。富兹拿出手机,把散落在人行道上文件拍张照片。他对这套非常熟悉。两天前,作为官司中共同被告,他个人已经接到套类似文件。仔细考虑段时间之后,他蹲下来,捡起地杂乱。他决定不让邻居看到这些。
诉讼是由希拉洛斯向旧金山联邦法院发起。它指控富兹和他第段婚姻中两个儿子——乔·富兹和约翰·富兹——合谋从该公司窃取机密专利信息,利用它为自己申请竞争性专利。诉讼指控说,窃密是由约翰在其父亲指使下干,当时约翰受雇于希拉洛斯前专利咨询顾问麦克德莫特·威尔和埃默里律师事务所。
指控书第页页首显示,希拉洛斯雇用著名律师大卫·博伊斯(DavidBoies)为代理人。然而,即使是像博伊斯这样有名望人,他事务所人还是没做好调查研究,指向错误公司。争议中专利是授予理查德和乔新公司富兹药业,而不是富兹科技。富兹拒绝接收送达文件,因为他想让博伊斯为他错误付出代价。
富兹和他儿子都对这个诉讼非常愤怒。但开始他们并没有过度担忧此事。他们很有信心,知道它指控是错误。富兹第次也是唯次向约翰提及伊丽莎白·霍姆斯创业公司,是2006年7月他发给儿子电子邮件中,有个是他在专利办公室公开数据库中发现希拉洛斯项专利申请链接。这封电子邮件,是在富兹申请自己临时专利两个多月以后发,询问约翰是否知道在麦克德莫特事务所是由谁处理希拉洛斯申请。约翰回复,说麦克德莫特是家大事务所,他不知道是谁。这笔交易与约翰毫无关联。在经过五年多时间之后,他已经不记得此事。就他而言,这次官司是他第次见到或听到“希拉洛斯”这个名字。
另方面,约翰没有任何动机对伊丽莎白或她家人抱有恶意。在20岁出头时候,克里斯·霍姆斯为他写封推荐信,帮助他进入天主教大学(CatholicUniversity)法学院。后来,约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