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大家沉默很久,们互相凝视着彼此,终于……恍然大悟,律师把当作蠢货情有可原。怎能有丝毫妄想,认为阿尔斯通会把集团内部广泛采用行贿系统证据交给美国检方呢?当然,这些证据会证明确实没有什责任。但与之对应是,这些证据会迫使集团——从集团几位最高层领导开始算起——自指控、自揭发,承认集团实施那些合规流程都不过是为掩人耳目!简直傻透,竟相信阿尔斯通会冒着这样风险来营救!从这个角度来看,很明显阿尔斯通什都不会做。有哪个公司会以招认自己罪过和承担刑事责任自牺牲方式,去营救个管理人员?在此之前,还从未以这种角度看待过这些事情。太天真,或者说是太自负,不想再用更差词来形容自己。现在必须承认,处境确实非常危险。而且从今以后,就是孤军奋战。
用苍白无力声音再次问斯坦:
“您查看过起诉书吗?收到检察官其他文书吗?最坏能被处以什样刑罚?”
“现阶段们很难回答您问题。们和您样,也只是读起诉书摘要。”
“但是那里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罪。”
“也愿意同意您这种观点。确实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您没有任何邮件提到可能发生行贿事件。但是检察官会给们送来150万份文件。”
“150万份文件?”
“是。另外,他们说,他们手上有两个证人能证实您参与这场犯罪……”
最后,为能够获得律师帮助,在公司交给律师那份文件上签字。阿尔斯通强加给条件令人愤恨,但是别无选择。
[1]美国总检察长与法国检察长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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