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海外腐败法》这几个字直萦绕在心间。它们给带来牢狱之灾(此后还须继续服刑4个月),而对这部法律却知之甚少。斯坦和莉兹已经给些信息,尽管再要求,他们也只给发份非常笼统文件。克拉拉好不容易才找到份美国律所长达800页研究文件,其中统计所有因腐败而被指控案件。自从拿到这份文件后,就直在仔细研究所有案例,并将它们和案子进行对比。在这几个月,基本上就只做这件事,几乎快成为名真正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专家。但是在2013年春天,还没有达到专业程度,那时才刚刚接受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教育。
发现,这项法律颁布于1977年著名水门事件之后。在调查导致理查德·尼克松下台政治丑闻过程中,美国司法机关揭露个暗地资助和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庞大体系,涉及400家美国公司。负责调查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透露,美国大型军火公司洛克希德为向他国出售战斗机,其董事会成员已经支付数千万美元贿款给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日本和沙特阿拉伯政界人士与企业高管。此外,洛克希德还承认向荷兰女王朱丽安娜丈夫贝恩哈德亲王支付超过100万美元贿款,以便销售他们与法国幻影5竞争F-104战斗机。这家丑外扬之后,作为应对,时任美国总统吉米·卡特通过立法规定,立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政治领导人、受托管理公共事务人)支付佣金。这项法律由两个机构负责执行:在刑事上,由美国司法部控告违犯这项法律公司和个人;在民事上,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涉嫌篡改账本(进而误导投资者)来掩饰行贿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原则上只会干预在美国证券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然而,《反海外腐败法》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生效以来,就直受到美国主要行业巨擘质疑。他们认为这项法律可能会使他们在出口市场(如在能源、国防、电信、制药等领域)处于不利地位,这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其他经济大国,特别是欧洲国家(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尚未通过类似法律。相反,这些国家公司在许多腐败猖獗国家继续求助于中间人服务。些国家,比如法国z.府甚至为公司制定向财政部申报贿赂款项制度,以便将这些款项从公司应纳税款额中扣除!这项制度在法国直持续到2000年。不同时代有不同规则。美国z.府没有打压自己企业倾向,也不想惩罚美国出口产业,并没有大力实施《反海外腐败法》。1977—2001年,美国司法部只惩罚21家公司,而且通常都是二线企业。这样算下来平均每年惩罚公司还不到家!
然而,美国雇主协会并不希望这项法律“进入睡眠状态”。美国行业巨头很清楚他们能从这项法律中获得多少利益。为达到目,只需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对手卷入同麻烦。1998年,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美国国会修改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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