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其中之。那他们去拍什菜呢?狗肉和鞭锅啊!离马可·波罗写中国人嗜吃狗肉已经七个世纪,离杜赫德对着鹿鞭惊叹已经将近三个世纪,西方人还是对中国美食中这些怪异元素念念不忘,甚至有点走火入魔。
面对这些充满毁谤意味成见,中国人整体上保持惊人沉默。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啥都吃”本来就是见惯不惊小事情。虽然中国普通家庭常吃饭菜也基本上就是主食、猪肉和蔬菜,根据地方不同可能来个鱼或者海鲜。但在中国人概念里,很少有东西不能拿来作食材。其实吃狗肉、驴鞭人很少,从来没吃过大有人在。不过从观念上来说,吃这些东西也不是什禁忌。
传统上,中国人不会把动物分成“宠物”和“可食用动物”,除非你是很虔诚佛教徒(不同区域也可能会有地方性好恶),不然会觉得什动物都能吃。同样,在宰杀动物时候,也不会从概念上区分“肉”和“咬不动不能吃部分”。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比较喜欢头、身子、尾巴连着起吃,这种吃法就连英国那个特别爱做内脏著名主厨弗格斯·亨德森也只能望尘莫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诗人克里斯多夫·伊舍伍在中国旅行时,夸张地记录难忘经历:“没有什东西具体地归类为能吃或者不能吃。你可能会嚼着顶帽子,或者咬下口墙;同样,你也可以用午饭时吃食材盖个小屋。”
对来说,中国这种杂食性特色最鲜明体现,是本烹饪书,作者是在湖南认识位厨师兼餐馆老板。书是全彩页,装帧很不错,欢欣愉悦、图文并茂地展示每个外国人最糟糕噩梦,都是些可能让他们看便呕吐不止中国菜。各种各样禽类头和爪懒洋洋地靠在汤锅边缘或者菜盘子上。捣碎豆腐和蛋白汇成片“海”,十个鱼头从里面诡异地探出来,嘴巴张着,里面含着鱼丸,用就是它们自己鱼肉。十只蛤蚧(大壁虎)被剥部分皮后下锅炸,身体炸得金黄酥脆,像炸鸡块,头尾鳞还保留着,眼珠子被掏出来换成新鲜青豆。还有个巨大盘子上趴着十只完整鳖,感觉随时可能醒过来,窸窸窣窣地爬走。
书里最喜欢张图片,是碗软软蛋白布丁上装饰着酒渍樱桃、撒着巧克力碎片。看到这图片时候心想,哎,真遗憾,拍得不好,那些巧克力碎片看着跟蚂蚁似。结果仔细看看下面小小说明文字,发现这道“布丁”大名叫“雪山神蜉”,上面撒还真是蚂蚁,还备注说有祛风湿、通经络之功效。书第四十五页介绍道很隆重大菜,整只乳狗,烤得外焦里嫩,前后腿儿趴开在个大盘子上。它之前先被刀劈过,头骨被砍成两半,边只眼睛、个鼻孔,旁边装饰着香菜和小红萝卜雕花,摆得挺好看。还有哪位带种族偏见漫画家能用更好画面来说明中国这些“杂食人种”有多恶心吗?
九九二年,第次去中国,那真是大开眼界发现之旅。那个国家如此生机勃勃,又如此杂乱无章,完全不是之前认为单调呆板“集权国家”,完全没遇到想象中群群人穿着清色毛式中山装、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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