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去杀害那个你仇恨对象,但心中怒火却连烧多年。这种时候,你虽然没有伤害任何人,却伤害你自己。所以,如果说们应该设法克制自己愤怒,最自然考虑就是为自己好,而不是因为什神旨意。与其杀害某个深恶痛绝敌人,还不如从开始心中就毫无愤怒,感受必然更佳。
对某些人来说,如果深信有某个神要求们把另侧脸也转过去,可能有助于遏制们心中愤怒,而这也是宗教信仰对世界和平与和谐重大贡献。但不幸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宗教信仰反而是在煽动他们愤怒,为愤怒找借口,特别是如果有人侮辱他们神或忽视神期望。所以,对于世俗“秩序制定者”这种神来说,信众行为就决定神价值。如果信众安分平和,不管信哪个神,实际没什差别。同样,各种宗教仪式和圣地价值,也要看它们激发出怎样感受与行为。如果参观某座寺庙神殿会让人感受到和平与和谐,那再好不过;但如果某座寺庙神殿会造成,bao力和冲突,那到底要它做什?这座寺庙神殿显然就是功能失调。如果有棵生病果树只长刺不结果,各方何必抢得头破血流?同理,如果有座功能失调寺庙神殿只制造冲突敌意,无法带来平和安详,又何必为此打得你死活?
当然,不去任何宗教场所,不信任何神,也可以是种选择。正如过去几个世纪所证明,们不需要称神名,也能过有道德生活。世俗主义,就能为们提供所需所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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