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让A变成B。
想让基督在信众眼中变得真实吗?在弥撒仪式中,神父拿起块面包和杯葡萄酒,说面包是基督肉,葡萄酒是基督血,吃着面包、喝着葡萄酒,就是让信众与基督共融。基督都能在口中尝到,哪有比这更真实呢?传统上,神父是用拉丁文做出这些大胆宣示,而拉丁文正是宗教、法律、各种人生秘密所使用语言。农民群聚、露出着迷眼神,神父再高高举起块面包,大声说道:“Hocestcorpus!”(这是耶稣身体!)理论上这面包就成基督肉。这群不懂拉丁文农民把“Hocestcorpus”误听成“Hocuspocus”!结果就这样流传下来,在西方成句强大咒语,可以把青蛙变成王子,把南瓜变成马车。
早在基督教诞生千年之前,古代印度教也用过同样技巧。《广林奥义书》(BrihadaranyakaUpanishad)曾把献祭匹马过程,解释成整个宇宙形成故事。这里样是遵照着“天灵灵,地灵灵,让A变成B”架构,说道:“马头为黎明,眼睛为太阳,生命力为空气,张开口为内火(Vaisvanara),马身为年……四肢为季节,关节为月份和两周,马蹄为日夜,马骨为星星,血肉为云朵……哈欠为闪电,抖动为雷鸣,排尿为下雨,嘶鸣为声音。”就这样,匹可怜马就成宇宙。
几乎任何事都能化为仪式,不论是点蜡烛、摇手铃或数珠子,任何再普通动作,都能带来深刻宗教意义。身体动作也是如此,比如鞠躬、匍匐或双手合十,都各有意义。而从锡克教头巾到穆斯林头巾,各种形式头饰所承载丰富意义在信众中引发狂热持续几个世纪。
就连食物所代表精神意义也可能远超其营养价值,比如复活节彩蛋象征新生命与基督复活,犹太人在逾越节吃苦菜和无酵饼,纪念则是他们在埃及所受奴役以及神将他们救出埃及。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任何道菜都有某种象征意义。比如在新年,虔诚犹太人会吃蜂蜜,这样才会有甜蜜年;吃鱼头,才会像鱼样多子多孙而且勇敢前进;吃石榴,让善行如石榴籽般繁荣兴盛。
政治上也会利用各种仪式。几千年来,王冠、王座和令牌代表着王国和帝国,许多残酷战争就是为争夺“王位”或“王冠”,让几百万人为之丧命。皇家宫廷发展出各种极度详密规则礼节,与最细致讲究宗教仪式不相上下。而讲到军事,纪律和仪式关系密不可分,从古罗马到如今,士兵花上无数小时,练习着行进,敬礼,把靴子擦得锃亮。拿破仑有句名言,说他只要用个勋章,就能让士兵愿意献出自己生命。
而讲到仪式重要性,或许最懂这件事就是孔子。对孔子来说,尊礼是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关键。诸如《礼记》《周礼》《仪礼》等儒家经典,记载各种国事场合需要怎样仪式,甚至连礼器数量、乐器种类、礼服颜色,诸多规范巨细无遗。而每当国家遭遇危机,儒家很快就会认为必定是哪里失礼,就好像在打场败仗之后,长官认为败因在于士兵没有把靴子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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