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而不是“享有”幸福权利。关键点是,托马斯·杰斐逊并未要求国家对国民幸福负起责任,而只是要限制国家权力。当时是希望让人能够享有选择权利,不用受国家监督。如果觉得自己和约翰结婚比和玛丽结婚快乐、住在旧金山比住在盐湖城幸福、当酒保比当奶农开心,那就有权利去追求这些幸福,就算做错决定,国家也不该干涉。
但在过去几十年间,情况已有改变,有越来越多人开始认真思考边沁愿景。人们越来越相信,这些建立超过个世纪、为国家强大而设巨大系统,其实应该为国民幸福与福利而服务。不是们要服务国家,而是国家要服务们。“追求幸福权利”原本只是为约束国家权力,但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幸福快乐权利”,就像人类天生有权要求幸福快乐,如果有什让们不能满足,就相当于违反们基本人权,而国家此时就该介入。
在20世纪,想评估个国家是否成功,公认标准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根据这标准,新加坡每位公民每年生产商品和服务平均总价值为56000美元,比起每位公民只生产平均总值14000美元哥斯达黎加,实在是成功太多。但现在思想家、政治家甚至经济学家,都呼吁要用GDH(grossdomestichappiness,国内幸福总值)来补充甚至取代GDP。毕竟,人们到底想要什?他们不想总是忙着生产,而是想要幸福快乐。生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能够为幸福提供物质基础。但这只是手段,不是目。在次又次调查中,哥斯达黎加人报告生活满意度都远高于新加坡人。你愿意当个生产力高但不开心新加坡人,还是当个生产力较低但心满意足哥斯达黎加人?
可能就是出于这样逻辑,推动着人类把“幸福快乐”当作21世纪第二个主要目标。乍看之下,这个目标似乎相对比较容易实现。饥荒、瘟疫和战争正逐渐绝迹,人类正经历前所未有和平与繁荣,预期寿命也显著增加,因此,人类想必都很幸福快乐吧?
事实并非如此。伊壁鸠鲁把幸福快乐定义成至善时候,就曾告诫弟子,快乐是件辛苦差使。仅有物质成就,并不能让们长久感到满足。事实上,盲目追求金钱、名誉和欢愉,只会让们痛苦不堪。举例来说,伊壁鸠鲁就建议吃喝要适量,性欲也要控制。从长远来看,深厚友谊会比夜狂欢让人更快乐。通往幸福快乐道路其实暗藏艰险,伊壁鸠鲁则规划出整套伦理上行为准则以作为引导。
伊壁鸠鲁显然意识到件事:快乐得来不易。虽然们在过去几十年间取得前所未有成就,却很难看到有哪个现象能够证明当代人显然比过去人更为满足。事实上,甚至还有些令人不安迹象:虽然发达国家更为繁荣、舒适及安全,但z.sha率也远高于传统社会。
在秘鲁、危地马拉、菲律宾和阿尔巴尼亚这些贫困而政局不稳定国家,平均每年每10万人中有1人z.sha。但在瑞士、法国、日本、新西兰这种富裕且和平国家,平均每年每10万人中有25人结束自己生命。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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