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以及空中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造他们后悔”(《创世记》6:7)。可见《圣经》觉得,为惩罚智人犯下罪行,把所有动物都消灭掉也是天经地义,但这就好像只因为人类不乖,所有长颈鹿、鹈鹕和瓢虫也都不再有意义。《圣经》没能想到另种情节:耶和华后悔创造智人,于是把这种罪恶猿类从地球表面抹去,接着就能享受鸵鸟、袋鼠和熊猫各种可爱表演,直到永远。
然而,有神论宗教对动物仍然有些友善想法。诸神让人有权掌控动物界,但享有权力同时也要负点责任。例如犹太人就奉命必须让家畜在安息日休息,并尽可能不给它们造成不必要痛苦。(只不过,每当发生利益冲突,人类利益仍然永远高于动物利益。28)
在犹太经典《塔木德》里有个故事,头小牛在前往屠宰场路上逃掉,求助于拉比犹太教(rabbinicalJudaism)创始人之——耶胡达·哈纳西拉比(RabbiYehudaHaNasi)。小牛把头钻到这位拉比长袍下,开始哭泣。但拉比把小牛推开,说道:“去吧,你被创造就是为这个目。”而因为这位拉比如此不慈悲,上帝便处罚他,让他生场长达13年痛苦疾病。直到有天,仆人打扫拉比家时发现几只刚出生老鼠,开始把它们扫地出门。但拉比立刻赶去拯救这几只无助小生物,要仆人放过它们,因为“耶和华善待万民;他慈悲覆庇他切所造”(《诗篇》145:9)。因为这位拉比展现出对老鼠慈悲,上帝也就展现对他怜悯,治愈他疾病。29
其他宗教对动物有更大同理心,特别是耆那教(Jainism)、佛教和印度教等。这些宗教强调人类和生态系统其他部分密不可分,而且最重要道德戒律就是不杀生。《圣经》只说“不可杀人”,但古印度“非,bao力”原则却适用于众生。在这方面,耆那教僧侣特别注意,他们总是用块白布挡住嘴巴,以免呼吸时不小心杀害小昆虫,走路时候也总是带着扫把,将路上蚂蚁或甲虫轻轻扫到旁。30
然而,所有农业宗教(也包括耆那教、佛教和印度教)都有套说辞,认为人类就是高出等,剥削利用动物实属正当(就算不是杀生取肉,至少也是获取其乳汁,或是利用其劳力)。这些宗教都声称有种自然阶层结构,赋予人类控制和使用其他动物权力,唯条件就是人类要遵守定限制。举例来说,印度教虽然认为牛是神圣动物并禁吃牛肉,但仍然能为乳品业找到冠冕堂皇借口,声称牛是种慷慨生物,很渴望和人类分享它们产奶。
因此,人类就这样自己谈成场“农业交易”。根据这项交易,某种宇宙力量给人类控制其他动物权力,条件是人类要对神、自然以及动物本身履行某些义务。而在农耕生活里,人每天都会感觉宇宙间确实有股力量存在,也就更容易接受这种说法。
狩猎采集者并不觉得自己比其他生物高级,原因就在于他们很少意识到自己会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当时典型部落大概只有几十人,部落周围却有几千只野生动物,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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